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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湖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81101

湖北水利水电工程 (本科) 专业代码:081101

本专业培养从事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课程设置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专业代码:081101;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原专业代码:080902;原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5 08118 法律基础 5
专业核心课 6 *02459 水利工程经济与经营管理 4 学位课程 35/35
7 *02464 水工建筑物 6 学位课程
*02465 水工建筑物(实践) 1
8 *02466 水电站(含水利机械) 6 学位课程
*02467 水电站(含水利机械)(实践) 1
9 *02460 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 4
10 *02463 水利规划 4
11 06219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 4
12 04856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 5
推荐选考课 13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14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15 03291 人际关系学 6
16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4
17 00483 科学思维方法论 7
18 03297 企业文化 6
毕业考核 19 99045 水利水电工程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就业方向

毕业生面向水利水电行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水利部门,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