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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福建法律事务专业(大专)专业代码:680503

福建法律事务 (大专) 专业代码:680503

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680503法律事务(基础科段)(专科)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法律事务(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 680503 学分要求: 66 学分
主考学校: 华侨大学 学历层次: 专科 专业类型: 基础科段
专业审批: 已审批 审批时间: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
委托开考: 委托单位: /
毕业证书停止颁发: 专业停考: 停止接收新生:

专业课程信息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备注
1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理论
2 00242 民法学 7 理论
3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理论
4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理论
5 00245 刑法学 7 理论
6 00247 国际法 6 理论
7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理论
8 00261 行政法学 5 理论
9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理论
10 04729 大学语文 4 理论
11 05677 法理学 7 理论
12 05679 宪法学 4 理论
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理论

专业备注信息

1.根据闽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律师专业停止颁发证书后原参加律师专业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相关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2.律师专业已通过“证据法学”、“律师执业概论”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的考生,可顶替法律专业的选考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