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湖南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专业代码:120801
湖南电子商务 (本科) 专业代码:120801
电子商务专业是融计算机科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现代物流于一体的新型交叉学科
该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和现代物流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具有利用网络开展商务活动的能力和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方法改善企业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电子商务高级专门人才
适合21世纪的要求的对口企业的培养目标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
课程设置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课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00906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 3 | |
00907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 3 | ||
4* | 00908 | 网络营销与策划 | 3 | |
00909 |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 2 | ||
5* | 00910 |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 6 | |
6* | 00911 | 互联网数据库 | 3 | |
00912 |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 3 | ||
7* | 00913 | 电子商务与金融 | 3 | |
00914 |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 3 | ||
8* | 00915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 3 | |
00916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 3 | ||
9* | 00997 |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 3 | |
00998 |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 2 | ||
10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少于10分 |
11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
12 | 00098 | 国际市场营销学 | 5 | |
13 | 00994 | 数量方法(二) | 6 | |
14 | 00995 | 商法(二) | 5 | |
15 | 00996 | 电子商务法概论 | 6 | |
16 | 03453 | 创业学 | 6 | |
17 | 10216 | 电子商务毕业设计 | 0 | 实践环节 |
专业代码 | B020216 | 总学分 | 72 | 经济管理类(社会全日制) |
二、说明
1、根据湘自考委发【2013】2号和湘自考委发【2015】1号文件精神,本考试计划中《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六门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实施
2、自2015年起,不在将电子商务实践网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网上作业的唯一指定网站
已在电子商务实践网注册的考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3、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
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即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和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并取得自学考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
申请领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相同
4、已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5、带“*”号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由主考院校发布
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成绩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
6、面向社会主考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助学班主考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银行的后台运作(网络运作)、企事业单位网站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维护、或网络编辑、网站内容的维护和网络营销(含国际贸易)、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策划等专业工作,或从事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策划与运作、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以及在各级学校从事电子商务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