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 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7
教育部回应凭家长疫苗接种证明才能返校,你如何看待这个回应?
最近疫情还没有结束,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而到了开学季,很多的中小学为了安全就要求学生持家长种疫苗证明,才能返校,其实这种行为是反应过度的行为,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好,虽然学校疫情防控被社会,要严格一点,学校有很多人群密集的地方,而且有很多的学生和老师,但是这种行为却是不同的行为,教育部回应的内容就是这种行为,应该叫停,“王登峰表示,疫苗的保护作用是非常明显的,疫苗的安全性是值得信赖的。但是我们国家目前接种疫苗的法律依据是不管是12-17岁的,还是成年人,都在遵守一个共同的原则,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 ”我觉得教育部这个回应非常的符合民心,非常符合现实。
一、我觉得教育部做的非常好
因为凭家长疫苗接种证明才能返校,这是种病态的现象,是一种对疫情过度害怕的现象,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行为。还好,教育部正及时出来制止这种可怕行为,不然接种疫苗就变了味,因为这种疫苗是自愿的前提,如果以这种形式来入校,那么疫苗接种就变成了被迫的行为,这一点都不符合我的价值观,所以我觉得教育部做的非常好。
二、疫情还没有过去,我们不应该掉以轻心
目前疫情还没有过去,很多地方都延迟开学,很多地方还能正常开学,正常开学地方,只要是低风险地区,并没有接触过高风险地区的人,而且自己做过核酸检测和接种了疫苗,健康码是绿色的,我认为应该可以直接返校,而不需要凭借这种家长疫苗接种证明返校。同时我们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要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从外地回来,积极主动向政府报备,并且要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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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通知开学需提供接种证明,专家怎么说?
多地通知开学需提供接种证明,7月14日,北京一免疫学专家告诉记者,应该要依法办事。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并没有规定在非疫区或者非传染病暴发时期,随意采取预防传染病的措施。这种限制未接种疫苗人群行动自由的规定,属于重大事项,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六款规定,这应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该免疫学专家表示,现在部分地区的做法或涉嫌行政越位,涉嫌违法。更何况,以色列及英国等国家的情况证明,防控疫情仅仅靠接种疫苗是不行的,要像我国一样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才可以的。所以,为了安全和有效防控,没必要采取这样的差异性措施,以免因为接种过疫苗而心存侥幸,疏忽大意导致人群聚集,疫情蔓延。
该免疫学专家认为,还是集中精力做好防控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减少人群聚集,加强对佩戴口罩等措施的监督和管理。疫苗方面应该加紧评估效果,研发更有效的疫苗,特别是鼻喷疫苗等诱导黏膜免疫的新疫苗。
另一位疫苗专家向记者表示,他赞同对未接种疫苗者采用适当的限制措施。目前,疫情吃紧,对未种疫苗者采取一些公共场所限制措施是合理的。
该专家表示,鼓励自愿接种,这在一开始没错,但政策也是在实践中不断调整的,现在也不算强制接种,只是限制了未接种者参与某些公共活动的自由。他认为,基层可以根据实践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制订规则,国家层面总结这些经验再制订政策。
多地发通知限制未接种者出行
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 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7
近日,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继江西崇仁县、定南县、安远县、浙江丽水、宁波宁海及陕西韩城等地相继发通知后,又有江西丰城、安徽黄山黟县、四川万源市等地发通知限制未接种者出行。
限制措施包括: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能进入重点公共场所;未接种疫苗的农村集市摊主不允许出摊;未接种疫苗者限制乘坐出租车等日常交通;部分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禁忌证证明,才可办理入学手续等。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日报网-多地出台政策限制未接种疫苗者出行与入学 专家:或涉嫌行政越位
哪些地方通知开学需提供接种证明?
健康时报客户端消息,近日,陕西、四川、浙江、江西等下属的多个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发布“未接种新冠疫苗原则上不能进入重点公共场所”的通知,上述公共场所涵盖学校、医疗机构、火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
此外,健康时报记者注意到,还有部分地区在公告里提到,开学时学生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接种证明,家庭成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原则上暂缓入学。
记者了解到,我国对群众接种新冠疫苗一直坚持知情自愿的原则。4月11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就提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广西多地:家庭成员未接种的,原则上学生暂缓入学:
7月12日,广西桂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为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应种尽种”原则,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
公告里提醒:请广大未接种疫苗的群众朋友抓紧时间就近前往接种,避免影响您的孩子入学!
广西省北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在同一天发布了同样的通告,并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 重庆晨报-多地最新通知:学生开学时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疫苗接种证明
江苏一中学要求初一新生报到提供祖辈疫苗接种证明,此举是否违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相信有很多人都非常的害怕感染新冠肺炎,很多学校在开学之后,也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检查,并且要求学生在开学的时候携带一些核酸报告的证明与疫苗接种的证明,以此来获得开学上课的资格。其实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如果在学生开学的时候,要求学生携带自己祖辈和家里亲戚的核酸接种证明来学校报告的话,这种情况是否违规呢?
很多网友在看到这样一个新闻的时候,内心都觉得十分的震惊,因为学生在开学的时候只需要携带个人的核酸报告和疫苗接种记录就可以了,根本就不需要携带自己家里面亲戚和直系亲属的疫苗接种证明。这样的方法明显是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并且给学生的生活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在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的时候,学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居委会举报,并且要求学校停止这样的行为。
在面对疫情的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状态,其实这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希望大家在面对个人隐私的时候,也能够尊重他人的家庭隐私,只有这样子才能够让我们面对新冠肺炎的时候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有很多人都打着抗击疫情的幌子来窥探学生家里面的隐私,从而给学生的家庭带来非常严重的困扰,那么学校就应该立刻禁止这样的行为,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各位学校在开学之前一定不要要求学生做出这样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仅会给学生家庭带来麻烦,还有可能也会导致自身惹火上身。大家也不要打着抗击疫情的幌子来窥探他人的隐私,这样子也是触犯法律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也是严厉禁止的。
凭家长疫苗接种证明才能返校?
不是。
8月27日,教育部举行教育金秋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就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会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表示,教育部对个别地方出现“凭家长疫苗接种证明才能返校”的情况坚决叫停。
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 多地通知开学需接种证明7
校园疫情的影响面和由此产生的对整个教育教学和社会生活的影响程度非常大。采取比社会面更加严格的措施,是为了真正确保校园疫情防控的安全到位。
但有个别地方把学生是否注射疫苗,甚至把家长是否注射疫苗,作为能否返校的条件。教育部对个别地方出现这种情况发出明确通知,要坚决叫停。
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要遵循知情自愿原则,虽然当前12至17周岁年龄段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正在进行,但是学校不得把是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当作学生开学进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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