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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要求,结合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公开招聘涉及大兴区卫健委所属10家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5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存放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在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须在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须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0。
建议报考人员不要在报名结束前集中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等情况发生。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
填报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网上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岗位,再次提交网上报名申请。


现场资格审核: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8日17:00期间,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见附件)。
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北京市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


1.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相关公告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


结合岗位需要,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实践考核及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不计入考核及综合成绩。
实践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照实践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按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考核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2.面试考核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