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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特将此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
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教学科研楼二楼
二、答辩场次及教室安排
学生的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序号等参看附件1
三、答辩要求
1、学生需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牢记自己的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序号(参看附件1),上午答辩的学生要求8点15分前进入答辩教室,下午答辩学生要求1点15分之前进入答辩教室
参加答辩的学生需自备U盘,并将答辩PPT复制到U盘里
进入答辩教室后在答辩秘书的指导下签到,并将准备好的PPT复制到指定文件夹以便答辩时调取
答辩教室以答辩分组命名(如
答辩一组),请学生提前确认好自己所属答辩组
参加答辩要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身份不符取消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

2、答辩学生需规范着装,不遮挡面部
答辩时语速应适中,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吐字清晰
答辩过程中非答辩学生请保持安静,保持答辩会场秩序,答辩结束后可自行退出答辩教室
3、答辩教师按照答辩学生名单依次授权学生进行答辩陈述
答辩时要求学生准备PPT(PPT命名为
答辩序号-论文题目-答辩人姓名),未按要求准备PPT答辩成绩扣5分
答辩时首先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对自己论文进行简单自述,自述时间要求控制在5分钟以内
自述后由答辩教师提问,学生随即进行简明扼要作答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答辩分组按时进入答辩教室,未及时进入答辩教室导致错过本次答辩按照放弃答辩算,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答辩当天按照答辩组内已定的答辩顺序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请答辩秘书协调答辩顺序)
2、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3、答辩成绩以答辩教师评定成绩为准
本次答辩成绩将在6月15日公布在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