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缺员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区委和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医院,区财政差额拨款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2.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里斯镇卫生院、达呼店镇中心卫生院、共和镇中心卫生院、雅尔塞镇中心卫生院,区财政差额拨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是公共卫生、日常诊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3.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水情旱情预警、预测、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支撑;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维护、地方维修;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4.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技推广新技术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拟招聘29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护士岗位的具有医学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医生岗位的人员,学历为统招大专的毕业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入职3年内需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
报考护士岗位人员,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中专及以上统招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 6月1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区政府3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原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4.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材料:
(1)《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公告网站中下载);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医生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护士岗位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在职人员应提供《2023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8)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按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一线医务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推荐证明、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认定材料。
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考生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