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国教育考试教材网
商品分类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

華中師範大学2012年無料師範卒業学生在職教育修士課程大学院学生募集要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办发[2007]34号)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以录用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

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 (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

我校从本科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免于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欢迎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 通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

为将来成长为优秀的教师和教育者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专业























































































   教育硕士招生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

   要求

招生学部(院、系)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政法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


  外国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城环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


  音乐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信息技术系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心理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教育学院

045119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学院

  三、报考条件

1 .本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通过教育学校考核

3 .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

4 .本科毕业专业应符合申请的教育硕士专业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

符合上述各项报考条件者,可免试申请在职攻读本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注)根据国家政策,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生

服务期内均有机会免试在职攻读本校教育硕士(四、报名 报名包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00 )

综合预报名,网1、预报名

2、网报报名

2012年在职申请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于2012年2月10日-14日登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免费师范生在职申请教育硕士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照片

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审批表》

3、现场确认

申请2012年在职获得教育硕士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2月15日-17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进行正式网络注册。

现场确认以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最新信息。

4、资格审核及复试、录取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研究确定合格名单,并颁发正式的合格通知书。

利用2012年、2013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六、学费及其他

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生采用在职兼在校非全日制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为2至3年。

合格后七、咨询方式,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经审查合格后,在职期间研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选修规定的课程单位,审查合格,经学位论文答辩,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010-59000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学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010-59000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咨询电话(027)67866955

传真:(027)6786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