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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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1、按照即将于2019年6月1日执行的新《公务员法》规定,将以前在县级以下公务员队伍中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内所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一享受职级并行政策。
2、同时,取消了副主任科员设置,从高到低分别设置了一、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共为四等十二级。
3、根据2015年开始的县级以下公务员试点,以及新《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天津市的试点情况和实施细则来看,根据职级并行政策,套算提升为某个职务级别,只是享受该级别对应的工资待遇,并不是真实的职务。
4、在退休时,也是按组织人事部门正式任命的级别退休,而非职级并行套算的级别。
5、从新《公务员法》与原来的县级以下公务员享受的职级并行政策对比,包括以前的非领导职务,为了给大家一个直观的印象,非官方不严谨的来说,二级科员,就相当于办事员或者科员实习期,一级科员就是原来的科员;四级主任科员相当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三级相当于副科实职,二级相当于原来的主任科员,一级相当于正科实职。
6、这种说法虽然不严谨,但从工资差别上来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7、从试点细则来看,科员三年可核定四级主任科员,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和副科实职、主任科员和正科实职,在新法实施后套算时不一样。
8、四级提升三级主任科员按年限(比如五年)就可以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开始,职务与职级就需要对应,往往年限(比如五年)够了,级别不够,需要等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级别达到后才可以核定,通过级别要求对二级及以上主任科员进行了限制。
9、县级以下已经享受职级并且提升到更高级别待遇的人员,按新法核定后,待遇不会低于原已经享受的待遇级别。
10、新法尚未执行,细则也没有颁布实施,所有政策和细则,都要等6月份以后才可以见分效,_嗦这些,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拳拳之心,还望体谅。
11、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会不会有类似的政策出台,目前还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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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章看点:1、新《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执行,职级并行政策推广到全体公务员;2、四等十二级职级并行只是级别待遇,并不是实职,退休时还按个人实职退休;3、县级试点及新法试点细则和核算方式,与原来职务、非领导职务简单对照。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