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医学院或附近设点,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3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08:30-13:00;
地点:暂定桂林医学院或附近(具体地点于6月21日前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公告)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或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考生承诺书(附件4)。
应届生暂无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章公章),上述材料收取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考生。
4.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工作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名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应聘考生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应变、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即为最后总成绩。
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列为拟签约对象。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
如同一岗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当场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拟签约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出具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本方案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咨询电话:0759-3950322,监督电话:0759-395086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医学院或附近设点,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3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08:30-13:00;
地点:暂定桂林医学院或附近(具体地点于6月21日前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公告)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或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考生承诺书(附件4)。
应届生暂无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章公章),上述材料收取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考生。
4.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工作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名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应聘考生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应变、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即为最后总成绩。
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列为拟签约对象。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
如同一岗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当场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拟签约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出具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本方案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咨询电话:0759-3950322,监督电话:0759-395086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医学院或附近设点,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3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08:30-13:00;
地点:暂定桂林医学院或附近(具体地点于6月21日前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公告)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或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考生承诺书(附件4)。
应届生暂无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章公章),上述材料收取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考生。
4.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工作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名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应聘考生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应变、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即为最后总成绩。
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列为拟签约对象。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
如同一岗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当场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拟签约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出具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本方案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咨询电话:0759-3950322,监督电话:0759-3950868。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