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源市龙山区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龙山区民政和司法工作实际需要,经龙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社区服务人员共招聘22人,司法辅助人员7人。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辽源市龙山区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心理健康(无家族精神病史,无纹身),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等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辽源市龙山区政务大厅一楼龙山区考试中心报名处。
(四)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具有相关技能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详细填写《2023年辽源市龙山区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辽源市龙山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两份。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岗位不可同时兼报)。
4、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
2、报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当场提起申诉。
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3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不设及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龙山区政府网站及龙山区政务大厅报名处公布。
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龙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岗位调剂及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由于本人提出辞职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