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73名。
其中,教育系统172人,卫健系统10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含)至2005年6月16日(含)期间出生);
报考特岗全科医生考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均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含)至2005年6月16日(含)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
7、招聘岗位限定岫岩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3年6月16日之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岫岩户籍;
8、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16日之前获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9、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16日之前;
应聘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人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先行报名,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10、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11、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
(2)具有 2 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1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岫岩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的招聘岗位;现岫岩县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卫生系统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iuy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和相关事宜。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6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登录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6月 20日16:00登录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9
4、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0KB以下)。
5、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应聘人员可于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6月21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须于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24: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每人100元。
支付成功后务必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考务费减免条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xy7823242@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00—15:00),办理考务费返退。
以上材料需应聘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8、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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