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迪庆德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看护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德钦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文化素质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看护辅警:11人(男性6人、女性5人)。
工作职责:看护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德钦县监委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及做好看护任务期间的相关工作,在德钦县监委无看护任务时,由德钦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看护辅警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德钦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
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配发辅警服装,组织在岗技能培训,工作表现良好者按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此次招聘的看护辅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必须遵守人民警察行为准则、《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及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形,公安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
6、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德钦县各乡镇派出所报名。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复印件交至派出所),近半年内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德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派出所领取),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签订《承诺书》。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内容:法律、公安业务等知识。
2、笔试及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的1:2进入体能测试,低于或等于该比例的同样进入体能测试,择优录取。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德钦县公安局。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及长跑。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为合格,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测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09:00-12:00。
3.体能测试标准:
男子组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 | ≤4′25″ | ≤4′35″ |
女子组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 | ≤4′20″ | ≤4′30″ |
4.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问答方式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为5-10分钟。
面试地点:德钦县公安局。
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内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告招聘条件等规定执行,委托资质医院的体检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过程中,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或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考察和政审的对象,按照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内容以不得报考的8种情形为主,同时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执行,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并经体检合格,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和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影响从事看护辅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属实且不影响从看护辅警工作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德钦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解除劳动关系。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
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德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7-8413460.
德钦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