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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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从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体系、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提高社会工作者评价能力、培养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
提出了大力培养和科学评价、合理使用、有效激励社会工作人才的19条政策意见。
《意见》年,把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培养出一百名高层次社会工作者、一千名中级社会工作者、一万名初级社会工作者。
建设一支规模庞大、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根据这个《意见》,包括居委会专职人员在内的社工将分三个阶段登记。 今后,
北京要在全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实现全市各类社会工作岗位持证上岗。 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目前拟分为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者三个层次。
《意见》要求根据社会工作机构的不同类型,研究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机构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体现单位绩效和能力水平的工资制度。
此外,为了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意见》还要求鼓励高校发展社会工作教育,培养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人才,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进入一线社会工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