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走进海商法制度
1993年7月1日,《海商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航运业在法制建设的轨道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二十多年来,为我国航运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海商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比较,有其明显的自身特点,即通常所说的“涉外性”、“技术性”和“特殊性”。然而,海商法除具有这些共同特点之外。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基础和法律体系不同,彼此间又呈现出诸多的差别。本书单选取了三本与海商法制度与原理相关的著作,以期进一步增进读者对海商法的理解。
1.海商法:理念、原则与制度
作者:傅廷中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8月
傅廷中,辽宁铁岭人,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韩国海洋大学,在吉林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在韩国海洋大学取得博士学位。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短期访问学者。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一级律师,上海亚太地区海事司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
本书内容基本上围绕着海商法的理念、原则与制度展开。《海商法》在我国被界定为民法的特别法,在海商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民法的基本原则自不待言。但是,就全球范围而言,海商法乃是由商人习惯法发展而来,在长期的国际贸易运输实践中,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和商业习惯相互交融,相互渗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许多共同或相似的规则,并通过国际立法的层面形成了具体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因,研究海商法不仅要以民法理论为指导,更要站在国际的视野内,深入探究海商法制度的渊源,力求准确地把握制度建构的内涵。
2.民法视野中的海商法制度
作者:关正义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关正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厅级审判员,原大连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大连海事大学特聘教授和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首届辽宁省中青年法律专家和辽宁省杰出资深法学专家,现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出版《扣押船舶法律制度研究》、《英汉海事词典》、《海事诉讼文书样本与范例》、《海事审判实务研究》等著作,发表“光船租赁权登记的对抗效力及效力范围研究”、“海事法与海商法的联系与区别——兼论海商法学的建立与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多个原因导致货损赔偿规则问题研究”、“《鹿特丹规则》背景下《东盟多式联运框架协议》问题研究”、“船舶碰撞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问题”、“CLC油污民事责任公约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玛瑞瓦禁令及其现代发展”等多篇文章。
《民法视野中的海商法制度》从厘定传统海商法与民法视野中的海商法的关系入手,针对海商法在中国的起源和发展、海商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内容、海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海商法与海事法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海商法的研究方向和方法等基本问题展开论述,并以民法的法律制度和理论体系为线索,将船舶物权制度、海商类合同制度、海上侵权制度等重要的海商法制度整体链接到民法系统中进行梳理与解读,在海商法学界可谓独树一帜。
3.中国海商法律制度
作者:胡利玲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年01月
胡利玲,民商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曾任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访问学者。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破产法、公司法与合同法。著有《困境企业拯救的法律机制研究-制度改进的视角》等40余篇学术成果,并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多项省部级及企事业委托的研究课题。
本书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结合国际海事公约及规则对海商法律实务作了深入讲解,主要包括海上运输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海难救助和共同海损、海事诉讼时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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