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了解这项费用的必要性和计算方法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收费项目备受关注。那么,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这项费用有何必要性和计算方法?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定义和作用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在或地方对土地进行拍卖或出让时,由购买者向支付的一种费用。它是一项重要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收取有偿使用费来调节土地供求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1. 调节土地供求关系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可以通过提高土地成本,降低投机性购房和炒房行为,从而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通过增加购买者的成本,可以减少对土地的过度需求,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改善城市环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可以通过向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来改善城市环境。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从而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 保障农民利益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可以通过向农民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资金,来保障农民利益。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从而促进农民的发展和脱贫致富。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在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由土地出让方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一种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且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如何计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由和各省市制定并实施的。具体来说,在不同城市和不同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也会存在差异。下面以某省A市为例进行说明。
1. 计算方法
在A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计算采取“总价法”和“单价法”相结合的方式。总价法是指根据规划指标、土地性质、所在位置等因素确定该宗土地应缴纳的总额;单价法则是将总额按照单位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应缴纳的金额。
2. 标准
在A市,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也会存在差异。以2019年为例,在A市主城区、郊区和县城内,不同类型的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如下:
– 商业用地:主城区每平方米3000元,郊区和县城内每平方米1500元;
– 住宅用地:主城区每平方米2000元,郊区和县城内每平方米1000元;
– 工业用地:主城区每平方米1500元,郊区和县城内每平方米75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只是作为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3. 计算示例
以某商业用地为例,假设其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在A市主城区,则该商业用地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总额为3000*10000=30000000元。按照单价法计算,则该商业用地每平方米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3000元/平方米。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方式和时限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的一种经济手段。那么,在购置新增建设用地时,应该如何缴纳这项费用呢?
首先,缴纳方式。根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其中,分期缴纳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土地出让金中预留部分金额作为有偿使用费的首期款项,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再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另一种是在购买土地时不支付有偿使用费,而是在后续开发过程中按照约定的比例逐步支付。
其次,缴纳时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果需要分期支付,则需要在首期款项到期前交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能按照规定时间交付相关款项,则需要承担滞纳金或者其他违约责任。
如何申请减免或豁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 了解减免和豁免的条件和范围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减免或豁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福利性质的医疗、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
– 安置房用地;
– 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项目。
2. 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包括:
– 申请书;
– 法定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
– 单位法定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意见书(适用于事业单位等);
– 涉及利益调整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和决定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减免或豁免的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
4. 相关注意事项
– 减免或豁免的金额不得超过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50%;
– 未经批准擅自减免或豁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将被追缴并处罚款;
– 在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不得先行开工建设。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与土地出让金的区别与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购买方之后,购买方需向支付的一定金额,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则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分配,对新增建设用地收取的一种补偿性费用。
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缴纳,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则是按年度缴纳。此外,在计算方式上也存在差异。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于所购买土地面积、所处位置等因素,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则是根据项目所处区域、项目类型、土地面积等因素来计算。
虽然两者存在差异,但它们也存在。首先,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两者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次,在上也存在相互关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了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并行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两者的缴纳是相互独立的,缴纳方式也有所不同。购买土地时需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年度缴纳。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定义、作用、计算方法和标准、缴纳方式和时限,以及申请减免或豁免该费用的方法。此外,本文还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与土地出让金进行了比较,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如果您想更好地了解这项费用,不妨仔细阅读本文。作为会计栏目守望者,我将继续关注并分享相关领域的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同时,感谢会计栏目为我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