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内审师《内部审计基础》知识点:内部控制、对冲和经济资本配置,一起来看看!
在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和世贸组织宽限期2006年届满后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推动下,我国金融机构近年来探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步伐明显加快。
现代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套期保值机制和经济资本配置机制三个方面。 这三种机制的有机结合是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机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也是我国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基本模式。
一、内部控制机制
如果把控制理解为对目标达成过程的管理,把风险理解为对结果目标的偏离,内部控制显然是金融机构历史上最悠久的风险管理机制。 只要开展业务,就必须设定目标,各种风险因素可能无法实现。
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各种控制活动来保障目标的最终实现,这些控制活动主要表现为与业务管理密切融合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活动。 因此,内部统制和业务管理活动实际上是一体化的,
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着内部控制的首要和直接责任,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和监督。 内部控制涵盖金融机构所有人员、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业务线路及其所有流程,
就连负责内部统制本身的管理者和审计部门也必须受到适当的监督和统制。 目前,国际内部控制的经典文件是COSO委员会1992年发表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COSO,1992 )。
本文将内部控制正式定义为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通过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对法律规章制度的遵从性三个目标而实现的过程。 同时,
该文件还提出了与管理流程相融合的有效内部控制体系的五个基本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
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为基础,内部控制本身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因为公司治理是关于金融机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股东、经理和债权人之间责任权利基本关系的安排
其基本结构决定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和管理以及相应的风险收益分配和管理激励,从而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起基础性的决定作用。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最近发表的《加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Basel,2005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良好的公司治理应该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适当的激励,以追求与公司利益和股东价值相符的目标。
而且应该有助于有效的监督。“无论法律和监管制度的国别差异,银行采用什么样的公司形式,
只要董事会或监事会监督、不参与日常业务经营的个人监督、独立风险管理和各业务领域的管理线监督、合规和审计部门监督四个方面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就能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
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内部控制从根本上失效,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表现。 在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中,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审计部门等内部控制相关责任很重要。
与内部控制关系密切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近年来在世界金融业兴起的操作风险管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基本、
2004 )首次将操作风险正式定义为“因不充分或失败的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的损失风险”。 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在内容、对象、范围上基本相同,不同点主要是管理手段和方法。
内部控制活动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尤其是审计手段的应用,操作风险管理除了重视内部控制手段外,还采用风险度量、定价、经济资本配置和套期保值等类似于市场和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
基于准确计量对操作风险进行合理的风险定价可以通过产品和服务价格来补偿金融机构承担的操作风险,对各业务部门实施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配置可以为加强业务部门内部控制降低操作风险提供合理的激励。
也可以通过资本限额使得金融机构回避或退出操作风险较大的业务领域,而所谓操作风险对冲主要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和相关业务外包将操作风险转嫁给其他机构。
二、对冲机制
在西方金融市场上,尤其是对于从事市场交易和金融工程的人而言,对冲成为了风险管理的代名词。在西方金融教科书(如Stulz,2003:Hull,2003)中,
对冲通常被定义为运用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来降低金融机构对某一风险要素的风险暴露。这些衍生产品尽管通过金融工程的创新变得复杂多样,但从对冲风险的基本方式上看可以分为期货(或者远期)类对冲和期权类对冲,
前者因对冲损益与基础资产价格呈线性关系而被称为线性对冲,后者则被称为非线性对冲。对于整个金融机构而言,除了利用市场中的衍生产品外,
还可以利用金融机构各项基础交易中在同一风险要素影响下损益变化方向相反因而具有对冲效果的交易来进行所谓的“自动”或“自然对冲”(Auto-,Natural-Hedging)。例如,
利率和汇率变化对于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就具有自然对冲效应,保险公司年金业务和寿险业务对于死亡率精算风险具有相互对冲的效应,做市商买进和卖出交易之间也具有风险对冲效应,等等。
运用衍生产品对冲风险实质上是以直接交易风险的形式转嫁风险,这种风险转嫁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这种成本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以期权费和保险费为代表的直接的费用支出,
另外一种是期货或远期交易中以盈利机会的丧失为代价来换取损失可能性的消除。因此,对冲风险是降低和消除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金融机构在降低和消除风险的过程中也相应降低或失去了该风险因素带来的盈利机会。
这也正是风险交易中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这一市场规律的表现。相对于市场对冲而言,金融机构内部基础交易之间自然对冲的成本低,主要来自于对基础业务进行必要调整的代价。因此,
金融机构要尽可能发现和利用业务调整代价不高的内部对冲机会,在充分运用自然对冲之后的剩余风险才转向市场对冲。
金融机构并不能也不应该对冲所有的风险。所谓“不能”是指利用市场对冲风险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风险要能够量化,进而能够定价,要有相应的对冲工具和交易对手。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金融机构三大风险要素中,
市场风险对冲发展最早最快,到了20世纪90年代信用风险量化技术和信用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和贷款销售等信用交易产品获得一定发展以后,对冲才成为金融机构管理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而操作风险受量化困难的阻碍,
除了一些传统的保险交易和具有对冲性质的业务外包以外,至今市场对冲手段也非常有限。所谓“不应该”是指对冲风险是有选择的。金融机构与一般企业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其最根本的盈利来源。
从事生产和贸易的一般工商企业最根本的盈利来源和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其优势资源、生产技术和客户体系等,尽管其中风险不可避免,包括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但是,
这些企业由于并不试图从承担这些风险中获取盈利,因而都可以选择对冲,尽可能将这些风险降低。然而。金融机构却并不能这么做,因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本的经济职能就是承担和管理经济体系中的各种风险,
并从中获取风险溢价。完全对冲风险(如果可能的话)将使得金融机构失去盈利机会和市场地位。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在其资本金承担能力的范围内选择承担自己擅长管理的风险,
最终通过对产品的风险定价机制从客户那里获得价格补偿和回报。
SchrandUnal(1998)的研究表明,从整个金融机构风险配置的角度看,对冲有时会成为金融机构增加而并不是降低整体风险承担水平的手段。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中面临相互捆绑在一起的多种风险因素,
即期市场往往难以独立将这些风险因素分离开以便金融机构选择承担或规避,从而影响到金融机构对该项业务的整体并展,而利用衍生产品对冲某些风险却可以将原来捆绑在某一业务中的多种风险因素分解开,
进而更加有利于金融机构选择承担其所擅长管理的风险。因此,对某些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对冲以减少对该风险因素的暴露,从金融机构整体看却更加有利于对目标风险因素的承担,进而从整体上提升风险承担水平,
相应增加盈利机会。
三、经济资本配置机制
长期以来,人们熟悉的资本概念来自“资本:资产-负债”这一基本的会计模式,无论采用账面价值法还是市场价值法,会计模式下的资本概念本质上反映的是股东对公司价值的剩余求偿权(Residual
Claim)。与此不同,经济资本的概念是基于资本对风险的意义而提出的。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是任何公司都必须以其股东的资本来承担各项风险,任何损失都必须首先由股东的资本来吸收,而当损失超过资本时,
公司应该破产清算。资本作为企业在事后吸收损失的资金来源构成了在事前承担风险的资源和底线,即资本约束(Capital
Constraint)。因此,从资本对风险的经济意义上看,资本概念反映了公司整体上可承担的风险,或者说为防止这些风险汇总在一起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所需要的股权资本。即“经济资本=公司整体风险”,
经济资本也因此称为风险资本,通常被定义为公司为了吸收一定置信水平下的非预期损失而应该具备的资本金,数量上等于公司整体损失分布中给定置信水平的在险价值(Valueat
Risk,VaR,)(Crouhy等,2001)。
相对于反映股权价值的会计资本概念而言,反映机构整体风险的经济资本概念对于金融机构管理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经济资本问题将风险管理和资本结构以及资本预算三大公司财务问题结合起来,
使得风险管理成为金融机构管理和决策的核心,也使得金融机构更加明显地体现出其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企业本质。风险管理与资本结构的结合反映在金融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经济资本以应对整体风险,
即资本充足性问题;而风险管理与资本预算的结合则反映在将有限的经济资本在整个机构的范围内如何分配给各个部门、业务单位和产品项目,以实现最大效率利用稀缺和有成本的资本资源,即经济资本配置问题。
经济资本配置在技术上主要表现为通过经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率(Risk Adiusted Returnon
Capital.RAROC)来进行投资和风险决策(James,1996)。所谓RAROC是指某一项投资的预期回报与其所占用金融机构的经济资本的比值。
这里的预期回报是对投资的预期总收入进行一些必要的扣除(包括融资成本、管理成本和预期损失)后的余额,本质上反映投资的风险溢价。这里的经济资本是该项目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贡献(Risk
Contribution),即金融机构因投资该项目整体风险VaR值增加的量。RAROC的基本思想是将投资的收益与风险结合起来考察,
衡量的是投资给整个金融机构带来一个单位的风险(或说消耗一个单位的经济资本)所能够带来的预期收益,反映该投资的风险和资本利用效率。RAROC被用于资本预算时,
候选项目的RAROC与预算过关率(Hurdle
Rate)相比较,超出的项目表明风险收益匹配状况达到要求而获得预算许可。利用经济资本进行投资决策的另一种形式是风险定价,即对于无法对冲的风险(如贷款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在最终产品销售(如贷款)时将承担风险的成本以资本费用(Capital
Charge)的形式反映在产品价格(如贷款利率)之中,从而获得补偿,即,金融产品的风险定价=融资成本+管理成本+预期损失+资本费用,其中,资本费用=机构平均股权成本该项目经济资本。这样,
对于风险较高的业务,由于经济资本占用较多,资本费用较大,其风险定价相应较高。
除了用于上述事前决策以外,经济资本配置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将风险概念引入事后的业绩衡量和薪酬激励,即所谓的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衡量(Risk Adiusted
Performance
Measurement,RAPM)机制,实现事前硬性的风险限额管理和事后柔性的薪酬激励管理相结合。与资产回报率或资本回报率等传统的业绩衡量指标相比,RAROC将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
对回报进行了风险调整,不仅反映了收益来自风险承担的投资理念,而且更加合理地反映了投资的业绩和利用风险的效率,从而为风险承担和管理提供合理激励,促使投资者在进行业务决策和管理时更加关注风险和资本效率。
另外一种采用经济资本衡量业绩的常见形式是衡量项目的“经济利润”,即预期回报减去资本费用后的差额。由于资本费用等于该项目占用的经济资本乘机构整体的平均股权资本成本,
经济利润反映了股东在要求补偿投资所占用资本的机会成本基础之上的价值增加要求。以此为基础的业绩衡量和薪酬激励将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结合起来。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代理成本。
此外,经济资本配置还推动了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组合管理和内部资本市场理论在整个金融机构范围内的应用。金融机构的整体经济资本对风险的计量范围覆盖金融机构所有的产品、业务单位和地理区域以及所有风险因子,
尤其是采用VaR这种具有统一风险单位的风险计量方法,使得不同的风险因子、不同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风险水平得以相互比较、汇总和交流,从而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在各个管理层次上,从单个产品到产品组合,
从业务部门到分支机构,从营业网点到地区总部直至整个机构,都可以进行经济资本的统一计量和配置管理。同时,经济资本配置以计量产品或业务单位对整个机构的边际风险贡献为基础,考虑了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
这与现代资产组合管理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Stulz(2003)在对依据风险配置经济资本的过程的分析中提出了产品或业务单位的“现金流B”的概念,
即业务单位现金流与公司整体现金流变动的协方差除以公司整体现金流方差的商。James(1996)和Perold(2001)也认为,经济资本配置使得现代金融机构的运行本质上相当于一个内部资本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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