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教材章节目录:27013经济合同管理
27013经济合同管理
扬州大学编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为我省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一门专业课程,主要阐述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使考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地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活动,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内容包括合同法总则(第一章至第六章)与合同法分则(第七章至第二十一章)的相关制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对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重点掌握合同法总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法分则部分重点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先修课程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学、市场管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等。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
(一)课程内容
本章是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简要地介绍了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
(二)学习要求
理解并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几种常见的分类,领会合同法的特征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合同与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合同的分类;
3、熟练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合同订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合同的解释以及缔约过失责任。
(二)学习要求
深刻领会与合同订立相关的基本规则,能够正确地分析和处理合同订立过程中涉及的各种问题。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2、掌握: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解释,缔约过失责任;
3、熟练掌握: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合同效力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效力的概念、内容,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重点是合同效力的四种状态。
(二)学习要求
着重掌握合同效力的四种状态:合同生效、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能够对合同效力作出准确的区分和判断。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内容;
2、掌握: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3、熟练掌握: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合同履行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履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的保全。
(二)学习要求
领会合同履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履行的原则,着重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抗辩权及合同的保全。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合同履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履行的原则;
2、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的保全;
3、熟练掌握: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终止。
(二)学习要求
掌握合同变更的特征、要件、效力,合同转让的概念、特征及转让规则,合同终止的情形。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合同变更的特征、要件、效力;
2、掌握: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终止的情形;
3、熟练掌握:合同债权让与,合同债务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合同解除。
第六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合同的违约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二)学习要求
重点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能够对违约行为正确地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2、掌握:违约责任的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3、熟练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七章 买卖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买卖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条款,重点掌握买卖合同的效力,以及几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的条款,买卖合同的分类;
2、掌握:买卖合同的特征,几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3、熟练掌握:买卖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
2、掌握: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效力。
第九章 赠与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赠与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赠与合同的概念;
2、掌握:赠与合同的特征,特殊赠与合同;
3、熟练掌握:赠与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借款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借款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借款合同的概念、分类;
2、掌握:借款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章 租赁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租赁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租赁合同的概念;
2、掌握:租赁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章 赠与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主要内容,掌握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2、掌握: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3、熟练掌握: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章 承揽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承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承揽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承揽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承揽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章 运输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运输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掌握:运输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运输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章 技术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技术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技术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内容,主要掌握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技术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2、掌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熟练掌握: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第十七章 保管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保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保管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保管合同的概念;
2、掌握:保管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保管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章 仓储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仓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仓储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仓储合同的概念;
2、掌握:仓储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仓储合同的效力。
第十九章 委托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委托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委托合同的概念;
2、掌握:委托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委托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章 行纪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行纪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行纪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行纪合同的概念;
2、掌握:行纪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行纪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章 居间合同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学习要求
了解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居间合同的效力。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居间合同的概念;
2、掌握:居间合同的特征;
3、熟练掌握:居间合同的效力。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掌握”、“熟练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1、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领会和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作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2、掌握:要求应考者掌握有关的知识点,正确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的原理、方法和步骤等。
3:熟练掌握:要求应考者必须掌握的课程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知识点。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合同法》,王玉梅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专业课程,涉及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相关法律制度,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考者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节内容后,应认真完成教材中的习题和思考题,这一过程可有效地帮助自学者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增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一面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作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20%,“掌握”40%,“熟练掌握”为4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见附录题型示例)。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附录 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如:在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 买卖合同 B. 租赁合同 C.保管合同 D. 承揽合同
二、名词解释
如:格式条款
三、填空题
如: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四、简答题
如: 简述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
五、论述题
如:试述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
如: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到被告指定的地点,但被告延迟了6个小时才到达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于天气很热,原告的马驮着货物,长时间站在一个不合适的地方,很快就死掉了。原告为此请求被告赔偿损失。
问题: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因马死亡而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