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批准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学生文小荣申请注销学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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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帅小玲等3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留级)未完成学业,且已超过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2〕11号)研究决定
会议同意给予帅小玲等3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
2022年 11月 1日至2022年 11 月 15 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
0851-85826031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