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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教师的根本任务,在走向成熟教师的路上会面临哪些困难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新时代教师的根本任务和新入职的教师,在走向成熟教师的路上会面临哪些困难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新时代教师的根本任务以及新入职的教师,在走向成熟教师的路上会面临哪些困难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落聘的教师该如何处理

县管校聘之后,落聘的现象会增多。那么,落聘的教师如何处理呢,以下几个方面供参考:

1.学习。每个县区都有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落聘教师重新学习,重新考核,如果仍达不到标准,就需要扣除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2.转岗。学校除了教学人员,还需要其他人员,食堂、后勤、图书管理、维修等等,如果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安排转岗。

3.待岗。待岗期间主要是落实跟班培训。落聘教师,安排跟班学习,培训,向骨干老师学习,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成为合格老师。

总之,对待落聘的教师,要从治病救人的角度出发,学校拿出计划和措施,在每年的学期结束时公布下一年的选聘方案,对存在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辞退。

新入职的教师,在走向成熟教师的路上会面临哪些困难

激情有余,经验不足或无经验可谈,好似精力十足的年轻人第一次行走在绿草如茵,而草下是看不见的泥沼和深坑的草地,有欢喜,有失落,在草地这边摸爬滚打,满身污泥,甚至伤痕累累,而到了草地另一端,则是欣赏的生活和生活的欣赏。

教师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教书、育人,给孩子相对正确的对学习的认识。

1.教书,教什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尽可能的帮助每一个孩子获得最好的学习(考试)成绩,这是义务教育阶段老师最主要的职责,这也是学校或者教育系统评价一个老师的重要的标准之一。如果一个老师连教学大纲的基本任务都不能完成,那么这样的老师再受孩子喜欢,也是有问题的。更残酷的事实是:我们的孩子、家长、学校甚至整个社会,会更喜欢严肃、严格,帮助孩子提分的老师,而不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的老师(如果两者能够有机集合,那就太完美了)。

2.育儿。这是老师的工作之一,但是绝对不是主要的工作,而育儿的工作更多的职责在家长,很多家长总是在积极的想要把自己教育孩子的责任推给老师,不参与孩子的成长,不关注孩子的学习,不了解孩子的心理动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全的当起了甩手掌柜,这显然要出事,而我们很多家长还不自知,这点挺可怕的。

3.给孩子正确的对待学习的认识。很多很多的老师在强调的是终身学习、持续学习,而很遗憾不少家长在强调的是分数、考试成绩,其实这并不矛盾,矛盾在于我们的很多家长因为舆论的原因也习惯性的在孩子面前诋毁、讽刺、不信任自己孩子的老师,这就会给孩子造成“精神分裂”,一个孩子一旦开始对自己的老师产生质疑和不信任,能提高学习成绩才怪!

老师、家长、孩子,只有形成和谐稳定的三角形关系,我们孩子的学习、个性、发展才能有机的统一,而单纯的依靠老师的力量,家长躲在后方坚决不出现,这也是有问题的。要知道,老师面对的是一群一大群孩子,家长才能真正的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做到一对一。

职业学校教师被安排招生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工资。完成不了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职业学校给教师安排招生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工资,完成得好就用奖励性绩效奖励,完成不好,则减少奖励,这是绝大多数职业学校采取的一种增加生源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呢?

第一,这种管理方式,没有明显违反现行法律,法无禁止皆可为。

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法无禁止皆可为,那么,职业学校给教师下发招生任务,法律上有无禁止性规定呢?

我们查阅《教育法》《教师法》,这些法律都没有禁止学校给老师安排招生任务的禁止性规定。

关于将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奖励性绩效考核之中,是否合法呢?

按照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学校有权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方案。所以,也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第二,这种管理方式,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必须要通过一定程序才具有合理性

前面已经谈到,给教师安排招生任务,并用绩效工资来进行奖励,并不违法,但是否意味着学校特别是学校校长可以对绩效工资进行任意分配呢?

答案是否定的!

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是涉及到学校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现代学校的管理制度,凡事涉及到全体教师切身利益或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应该通过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师大会进行审议。也就是说,学校行政或校务会,提出草案,经全校教职工充分讨论,形成讨论稿后,交由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来表决。如果不通过这一个程序,则这个方案就是无效的!

而这一举措,充分挥发教师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大家的是大家做主”的管理目的。

第三,扣发绩效,只能是扣罚奖励性绩效,如果涉及到基础性绩效,则是违规的。

由于题主在提问的时候,有一点不太清楚——招生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工资,究竟是基础性绩效还是奖励性绩效。

我们知道,绩效工资共分成两部分内容,分别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按照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也就是说,学校是无权对基础性绩效工资进行分配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学校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方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分配的。

总之,如果学校是为用基础性绩效来对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就是一种违规行为;如果使用奖励性绩效对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而之前的方案,也是通过了教代会讨论审议的,就是合法合规的。

OK,关于新时代教师的根本任务和新入职的教师,在走向成熟教师的路上会面临哪些困难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