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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本科生?武汉大学2021普通招生简章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武汉大学本科生,武汉大学2021普通招生简章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多少

除了上海,武汉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已全部出炉,从招生录取情况上看,生源质量大幅提升,多个省份录取位次创造新高,其中湖北省物理类录取位次暴涨。

武汉大学2022年在文理分科省份录取分数线相对较高,其中在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份文理科录取分数线都在610分以上,其中理科,武汉大学2022年云南招生录取最高,录取最低分为655分,其次是四川、安徽、河南和广西,理科录取分数线都630分及以上,青海理科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最低分为546分。

文科招生,武汉大学2022年在云南录取分数线最高,录取最低分高达665分,其次是贵州,文科录取最低分为651分,另外,武汉大学2022年在安徽、江西、河南等省份文科录取分数线都600分以上,文科录取分数线最低的是新疆,录取最低分为554分。

整体来看武汉大学在文理分科省份招生质量非常高,武汉大学被考生和家长高度认可。

至于武汉大学2022年在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也是十分顺利,招生质量相当高,尤其是在湖北省,招生录取位次大幅度提升。

武汉大学2022年湖北省录取位次全部提升,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619分,全省排名第4000名,相比2021年录取位次整整提升4986哥名次,估计2022年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被退档的人数大增,历史类录取最低分为611分,全省排名第704名,相比2021年录取位次提升69个名次。

另外,从武汉大学2022年湖北省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分数来看,湖北考生报考热度非常高,比如物理类最高录取分线竟然高达675分,由此可见湖北考生选想要上武汉大学,难度非常大。

除了湖北省外,武汉大学2022年在北京、天津和浙江的录取分数线也非常高,录取最低分都在650分以上,其中北京物理类、历史类录取最低分为654分,天津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681分,历史类录取最低分为682分,浙江录取最低分为654分。

除了北京、天津和浙江外,武汉大学2022年在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和重庆等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也不低,录取最低分都在600分以上,其中江苏录取分数线较低,历史类录取最低分为608分,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626分。

总之,武汉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质量非常高,尤其是一些特色专业,非常受考生和家长的欢迎,录取分数线非常高。

武汉大学2021普通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武汉大学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武汉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武汉大学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武汉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武汉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武汉大学主页(www.wh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武汉大学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武汉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武汉大学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武汉大学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武汉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武汉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武汉大学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武汉大学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提供。

第十四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武汉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五条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武汉大学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实行同分取齐,通过调整分专业计划方式满足同分考生专业志愿;进一步尊重考生专业意愿,确需调剂录取时适当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武汉大学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外语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只录取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本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有关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第十七条武汉大学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武汉大学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十九条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武汉大学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高考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

第二十一条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武汉大学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武汉大学不予录取。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武汉大学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武汉大学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武汉大学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站:aoff.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68753835。

第七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武汉大学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武汉大学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武汉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武汉大学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武汉大学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武汉大学二级单位,武汉大学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武汉大学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武汉大学留学生申请条件和待遇

申请条件:申请武汉大学公费留学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年龄、学历、英语水平等,具体的申请条件可以在学校的官网上查询。

基本入学要求

本科生

1.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2.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硕士研究生

1.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2.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博士研究生

1.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2.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的学历;

普通进修生

1.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2.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高级进修生

1.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2.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语言生

16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外国公民

武汉大学是公办还是民办

武汉大学是公办大学。

武汉大学(Wuhan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扩展资料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后历经方言学堂、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国立武昌大学、国立第二中山大学等时期,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截至2021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5195亩,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设六大学部34个学院(系)及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4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7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3808人,普通本科生29504人,各类研究生27805人,另有外国留学生1830人。

截至2020年7月,武汉大学有10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6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13年1月,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武汉大学4个一级学科排名中国第一,总数排名中国第6位;9个学科排名中国前三位、14个一级学科排名中国前五位、23个一级学科排名中国前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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