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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院 督察院行走在清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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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院行走在清代是什么意思

行走:清代把不设专官的机构或非专任的官职称为行走(如军机处行走)。

督察院是属于监察官体系,督察院行走指兼职/临时任监察之责。

督察古代叫什么

督察古代称为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设,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常弹劾与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

督察院左都御史和都察院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

左都御史

中国古代官职。

明代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开始时满员级别设为一品,汉员级别为二品,顺治十六年(1659年),将满汉两员均设为二品。康熙六年(1667年)升满员为一品,到康熙九年(1670年)又改为二品。到雍正八年(1730年)将满汉御史俱升从一品。

明代都察院(国家的监察机关)的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

南京右都御史。――清·张廷玉《明史》

应该左督御史大

都察院和刑部区别

都察院和刑部的区别在于职权不同。都察院是负责监察官员是否违法、失职的机构,属于吏部系统,而刑部则是负责审判刑案的机构,属于大理院系统。都察院的职权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而刑部则是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此外,都察院和刑部在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多次的调整和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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