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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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基本属性原理
那两个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斗争性是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同已经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同一性,包括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同时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我们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用1分2的观点看问题。
就矛盾的本质而言它的基本属性是
矛盾的本质含义是: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概括起来,同一性有两个含义:一是共居,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一个统一体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否定、相互离异的趋势。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是什么
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联系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就是矛盾双方中都包含着对方的因素。二是矛盾双方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矛盾的含义: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辩证矛盾、客观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包括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个性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是共性包括不了的,个性比共性丰富得多。所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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