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量点餐纳入考核 防止餐饮浪费管理职责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适量点餐纳入考核的问题,以及和防止餐饮浪费管理职责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请客吃饭适量点餐真的很丢人吗
有一个大军阀叫武六,他儿子叫武七。武七有一次在上海滩要请一个意大利女人吃饭,他问女人想吃什么,女人说最喜欢王婆鱼刀面,武七包下了整个店,清空了一整条街道,亲手把面端给了女人。女人问:王婆呢?武七说:走了。女人追出门,问武七:大街上的人呢,武七说:全轰走了。女人很生气地盯着武七说了三个字:小赤佬!扭头走了。武七觉得受到了侮辱,觉得给整个上海丢人了,他带着王婆、带着王婆亲手做的面追到机场,挥舞着手枪,冲开保镖的阻拦上了飞机。他把面端到女人的面前,说面和王婆我都带来了。女人理都没理她,站起身亲吻了王婆。武七恼羞成怒,问女人为什么还不吃。女人说:锅气呢?武七没明白,问:什么锅气?女人转身问王婆:锅气呢?王婆说:没了。女人对武七说:我飞机上有一个小厨房,我现在坐的地方是我的餐桌,从厨房到餐桌距离五米,这就叫锅气。武七先生,你是中国人,大帅的儿子,竟然不知道什么叫锅气?武七咽不下这口气,更觉得很丢人,特别是很丢上海人的脸,很丢中国人的脸,于是他请教了很多的名流,就想问问怎么能找回这个面子。名流们一致向他推荐了一个人,这人叫马走日。武七找到了马走日,告诉他,我有钱,有能够买下半个上海的钱,这些钱是他爹的,他准备全花出去,只为一件事,把自己丢了的面子找回来。马走日答应了他,用这笔钱举办了万国选美大赛,并首次在选美决赛的现场向全世界直播。选美比赛很成功,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上海,知道了武七,武七的面子很足。
这是电影【一步之遥】讲的故事。
电影里讲的故事自然很夸张,也很荒诞。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有没有原型,因为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但这个故事昭示了中国人对于面子的重视程度。
适量点餐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涉及到了面子问题,就变得很难推行。自己一家人吃个饭很容易做到适量点餐,而请客吃饭不仅仅是吃饭,还有面子的问题。中国人只要牵涉到面子问题就会变得很奇怪,行为也变得很夸张、很荒诞。
餐桌文化是我们传统的文化,根深蒂固,绝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餐桌上可以解决我们大部分的问题,我们根深蒂固的认为,没有什么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两顿。
齐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要引导这样的文化,推广适量点餐,首先要从国家层面做起。看看我们的国宴,就能很直接的体会到我们推广适量点餐的艰难。我们为了开一个运动会可以把一个城市翻修一遍,为了堵住外国人说我们环境差的嘴,我们可以为了一个商品交流会,把一个国家的正常的生产和流动停下来,这些为了面子的大手笔比武七更夸张、更荒诞。为了面子我们能牺牲的东西可以不计成本,那么多点两个菜又算什么呢?
电影里武七点的餐很适量,不过一碗普普通通的面而已,但为了这碗面他付出的却不普通。包场、清街这些远远要比一碗面更能体现他这个人的价值。与这些价值相比一碗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武七最终丢了面子,那是因为他碰到了一个比他更深具价值的人。假如武七面对的是一个身家和权势比他低一个层次的人,那结果就会有很大的不同。在武七的身上,适量和不适量毫无意义,他要展示的是自己的价值,是自己的面子。为了面子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后果是凄惨的,是一个拼爹、最后把爹也拼进去了的悲剧。
而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们,在面对自己的客人的时候,同样会努力展示自己的价值,我们没有能力包场、清街,只能多点几个菜,这不仅是面子问题,还有展现自己的热情、实力以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特别是面对我们有求于人的人时候,我们害怕会因为适量造成的、无法预估的后果。
请客适量点餐这种事就不必再提了,这不符合我们的文化和传统。
文明就餐的好处
“民以食为天,食以礼为上。”作为文明古国,我国的饮食文化可谓源远流长。餐桌礼仪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吃饭看起来是一个小细节,却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排队用餐不插队
请记得,有序用餐,排队等候。
不插队,方便你我他。不论是在食堂还是在饭店,遇到就餐人多时都不应插队,自觉排队体现着文明就餐的风范。
长幼要有序
请记得,先请长者、女士入座。
吃饭前应帮助长者或客人做好就餐准备。入席时,按宾主位就座,尊贵的客人坐上席。点餐时,应询问客人和长者的意见。进餐时,先请客人、长者动筷子。
食不言寝不语
请记得,嚼食时尽量不要出声。
吃饭时尽量不要出声音;喝汤时最好用汤匙小口的喝;进餐时若遇咳嗽、打喷嚏时,头要扭向一边。文明有礼,不影响他人,不辜负美食。
“光盘”用餐不浪费
请记得,适量点餐不浪费粮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脍炙人口的诗,告诫着我们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在外吃饭不攀比,点饭点菜不浪费,若有剩余饭菜请打包。自助餐取餐请适量,避免造成浪费。
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
请记得,对服务人员应有礼貌。
常言道,顾客是上帝。作为“上帝”更应该表现出应有的气度和风范。服务员来倒茶、换盘时,要说“谢谢”;需要他人服务的时候,要说“请”。礼仪是双向的,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你如何对待他人,他人也会同样对待你。
轻声交谈适可而止
请记得,不要过度劝酒、劝菜。
适时地抽空和左右的人聊几句风趣的话,以调和气氛。不要自顾自地低头吃饭,或狼吞虎咽。照顾他人感受,不要过度劝酒,吃饭适可而止,不要过度劝菜。
公共用餐应优雅
请记得,餐桌前不雅行为要规避。
不要在吃饭时抽烟、打闹,也不要随意剔牙、乱丢吃过的垃圾,保持文明就餐。
用餐也应“入乡随俗”
请记得,熟悉遵守不同进餐方式的礼节。
不同的饮食文化有着不同的就餐礼仪,体验不同餐饮文化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饮食习惯,尤其是宗教信仰和禁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防止餐饮浪费管理职责
第一条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第三条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组织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情况,提出加强反食品浪费措施,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食品浪费。
第五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和意见,由各有关部门落实。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服务规范;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采取措施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向社会公开其反食品浪费情况。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当加强粮食仓储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储存、运输、加工标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
第六条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过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
第八条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
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按照健康、经济、规范的原则提供饮食,注重饮食平衡。
单位食堂应当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第十条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旅行社及导游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有关行业应当将旅游经营者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质量标准等级评定指标。
第十二条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商务活动等需要用餐的,组织者、参加者应当适度备餐、点餐,文明、健康用餐。
第十四条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
家庭及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按照日常生活实际需要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第十五条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耗。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第十六条制定和修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费。
食品保质期应当科学合理设置,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第十九条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对有浪费行为的会员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
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开展食品浪费监测,加强分析评估,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食品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对消费者加强饮食消费教育,引导形成自觉抵制浪费的消费习惯。
第二十条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纳入相关创建测评体系和各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并将反食品浪费作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
学校应当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二十二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有关组织根据需要,及时接收、分发食品。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捐赠活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搭建平台,为食品捐赠等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第二十五条国家组织开展营养状况监测、营养知识普及,引导公民形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防止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予以支持。
政府采购有关商品和服务,应当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
国家实行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的税收政策。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方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
餐饮浪费管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是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对减少粮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浪费作出原则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五)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从该条款可知,餐饮商家对消费者收取的是“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而非“罚款”。
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由该条款可知: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应是行政机关,而非餐饮商家。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