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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冀高法发〔2018〕9号)《关于做好全省市县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冀检联字〔2019〕11号)等规定,秦皇岛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秦皇岛市常住户籍的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其中,现役军人、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以及报名首日前(2023年7月8日)已与秦皇岛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签定《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或在秦皇岛市、县(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且报上级检察院备案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应为法律实务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其他条件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A 001 2 男性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B 002 2 女性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C 003 1 不限
海港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101 1 不限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A 301 1 男性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B 302 1 女性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C 303 1 不限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401 1 不限
青龙县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501 1 不限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A 601 2 男性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B 602 2 女性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801 1 不限
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901 1 不限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7日通过秦皇岛市人才网(http:// www.qrc1984.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QHDSJY/logi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至7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7:00。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支付页面,只支持电脑网页访问)。
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以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识),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打印《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暂定)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
报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秦皇岛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4.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要求和拟报考的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操作流程》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操作流程》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
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等各个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操作流程》要求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时间、综合能力测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公告》查阅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与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特别提示: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聘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详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咨询效率。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台式计算机作答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两部分。
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听打录入、看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听打录入、看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
(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发布及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能力测试结束5日后登录秦皇岛市人才网查询。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放弃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秦皇岛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场告知面试人员个人成绩。
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4.考生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秦皇岛人才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即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
考察中,注重听取现工作单位和工作部门意见,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县(区)两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特别提示:

1.咨询电话:0335-3955035(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招聘考试命题组、笔试、面试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两级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检察院商市人社局组织补录。
体检人选按照优先从报考空缺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单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从其他应聘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确定的原则。
考察及后续工作按照此次《公告》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