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大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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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和基本要求
司法考试是为了选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知识、法律实务能力和道德素质的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考试要求考生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法律职业工作。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
1.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等法律基础理论知识;
2.法律实务和职业道德等法律职业知识;
3.汉语语文、英语等语言文字知识;
4.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常识。
(二)面试科目
1.法律实务能力;
2.综合素质。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笔试
1.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2.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上午、下午各考一科。
(二)面试
1.采用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为两天,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轮面试。
四、考试成绩和评定
(一)笔试
1.各科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为各科成绩之和;
2.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成绩以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评定;
2.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确定最终成绩;
3.最终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方可被录取。
五、其他
(一)考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机构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地组织考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考试机构应当对考试成绩及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考生的监督和投诉。 浏览量:6799收藏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