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大家好,关于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会议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
制度传达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无章可循”。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位,也难以得到执行并发挥其作用,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传达有关制度,就会造成“无章可循”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没有组织对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对制度理解、把握不够,会出现理解的偏差和行动上的懈怠,导致积极性不高、落实效果不好。
2.
执行意识差,执行文化缺失,造成“有章不循”。在执行过程中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基本形式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哪些内容
1.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四类会议标准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3日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更严格的新规从7月1日起施行,多处修改释放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信号。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介绍,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四类会议定义,更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强调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新办法延续现有会期和规模规定,如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