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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艺术生分数线

2019艺术生分数线一览表

2019年艺考分数线

省份 2019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河北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本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7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山西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
内蒙古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2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辽宁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5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7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0分。
吉林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黑龙江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上海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江苏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浙江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安徽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
福建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分。
江西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分。
山东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4分。
河南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9分。
湖北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个专科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5分;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艺考文化课分数要求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并公布。

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划定。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按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除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合格线。

1、音乐类

省份 科类 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北京 艺术(不分文理) 328 170
天津 艺术(不分文理) 294 180
河北 艺术(不分文理) 258 160
山西 艺术(不分文理) 249 150
内蒙古 艺术(不分文理) 213 100
辽宁 艺术(不分文理) 275 120
吉林 艺术(不分文理) 266 105
黑龙江 艺术(不分文理) 237 90
上海 艺术(不分文理) 301 200
江苏 艺术(不分文理) 300 210
浙江 艺术(不分文理) 367.5 280
安徽 艺术(不分文理) 350.5 260
福建 艺术(不分文理) 336.5 220
江西 艺术(不分文理) 312.5 250
山东 艺术(不分文理) 343.5 230
河南 艺术(不分文理) 325.5 240
湖北 艺术(不分文理) 378.5 205
湖南 艺术(不分文理) 381.5 190
广东 艺术(不分文理) 394.5 270
广西 艺术(不分文理) 229.5 140
海南 艺术(不分文理) 401.4 175
重庆 艺术(不分文理) 350 130
四川 艺术(不分文理) 345 145
贵州 艺术(不分文理) 333 135
云南 艺术(不分文理) 330 155
西藏 艺术(不分文理) 190.0 150.0
陕西 艺术(不分文理) 320 110
甘肃 艺术(不分文理) 211 95
青海 艺术(不分文理) 181.0 100.0
宁夏 艺术(不分文理) 162.0 100.0
新疆 艺术(不分文理) 175.0 100.0

2、美术类

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省级招办划定。其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高校(含军队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本校美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应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本省(区、市)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如下:

省份 专业合格线
北京 美术类(高职专科) 180
天津 美术类(高职专科) 200
河北 美术类(高职专科) 170
山西 美术类(高职专科) 150
内蒙古 美术类(高职专科) 130
辽宁 美术类(高职专科) 160
吉林 美术类(高职专科) 140
黑龙江 美术类(高职专科) 120
上海 美术类(高职专科) 190
江苏 美术类(高职专科) 220
浙江 美术类(高职专科) 290
安徽 美术类(高职专科) 210
福建 美术类(高职专科) 230
江西 美术类(高职专科) 205
山东 美术类(高职专科) 260
河南 美术类(高职专科) 305
湖北 美术类(高职专科) 255
湖南 美术类(高职专科) 250
广东 美术类(高职专科) 280
广西 美术类(高职专科) 175
海南 美术类(高职专科) 310
重庆 美术类(高职专科) 240
四川 美术类(高职专科) 270
贵州 美术类(高职专科) 185
云南 美术类(高职专科) 195
陕西 美术类(高职专科) 165
甘肃 美术类(高职专科) 155
青海 美术类(高职专科) 135
宁夏 美术类(高职专科) 145
新疆 美术类(高职专科) 105

3、舞蹈类

省份 专业 文化成绩 专业成绩
河北 舞蹈学类 299 289
山西 舞蹈学类 294 275
内蒙古 舞蹈学类 258 246
辽宁 舞蹈学类 321 301
吉林 舞蹈学类 267 260
黑龙江 舞蹈学类 270 256
江苏 舞蹈学类 207.5 196.5
浙江 舞蹈学类 393.50 379.50
安徽 舞蹈学类 358.70 345.70
福建 舞蹈学类 315.5 322.5
江西 舞蹈学类 384.80 366.80
山东 舞蹈学类 401.90 332.09
河南 舞蹈学类 333 330
湖北 舞蹈学类 238.5 229.5
湖南 舞蹈学类 280 230
广东 舞蹈学类 320 300
广西 舞蹈学类 220 210
海南 舞蹈学类 482.60 475.00
重庆 舞蹈学类 380 370
四川 舞蹈学类 365 350
贵州 舞蹈学类 240 180
云南 舞蹈学类 345 360
西藏 舞蹈学类
陕西 舞蹈学类 211 190

4、影视表演类

省份 科类 文化成绩 专业成绩 备注
河北 艺术(文) 328 247 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合格线为425分,其他各专业合格线均为200分。
山西 艺术(文) 308 265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合格线为160分;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专科合格线为150分。
内蒙古 艺术(文) 296 215 专业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80分。
辽宁 艺术(文) 271 239 书法学、中国画、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动画、漫画、游戏设计、工艺美术(中外合作办学)、陶瓷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翻译、日语、朝鲜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土耳其语、泰语、越南语、老挝语、缅甸语、柬埔寨语、印度尼西亚语、马来语、菲律宾语、波斯语、希伯来语、乌尔都语、僧伽罗语、德干语、印地语、斯瓦希里语、孟加拉语、塞尔维亚语、斯洛伐克语、匈牙利语、波兰语、捷克语、丹麦语、瑞典语、挪威语、芬兰语、荷兰语、比利时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希腊语、克罗地亚语、爱沙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列支敦士登语、乌克兰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摩尔多瓦语、多米尼加语、塞浦路斯语、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语、卢森堡语、爱尔兰语、冰岛语、新加坡语、马来西亚语、印尼语、蒙古语、泰国语、马拉维语、尼泊尔语、锡兰语、马尔代夫语、阿曼语、巴基斯坦语、土库曼语、黎巴嫩语、伊朗语、伊拉克语、也门语、索马里语、以色列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语、南非语、莫桑比克语、阿尔巴尼亚语、吉尔吉斯语、斯里兰卡语、亚美尼亚语、埃及语、厄立特里亚语、约旦语、阿联酋语、叙利亚语、苏丹语、乍得语、坦桑尼亚语、布基纳法索语、海地语、几内亚语、毛里塔尼亚语、刚果民主共和国语、圣基茨和尼维斯语、苏里南语、赞比亚语、安提瓜和巴布达语、喀麦隆语、利比里亚语、西撒哈拉语、摩洛哥语、博茨瓦纳语、突尼斯语、阿尔及利亚语、埃塞俄比亚语、豪萨语、沙特阿拉伯语、卡塔尔语、格鲁吉亚语、津巴布韦语、摩纳哥语、肯尼亚语、莱索托语、荷属东印度群岛语、梵蒂冈语、古罗马语、汉诺威语、新西伯利亚语、圣彼得堡语、莫斯科语、普林斯顿语、格拉斯哥语、蒙特利尔语、波黑语、白俄罗斯语、哈萨克语、哈萨克斯坦语、克里米亚语、柯尔克孜语

5、播音主持类

播音主持类考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文艺编导、电视摄像)的录取原则是:

(1)在生源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各校投档比例;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6、编导类

专业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336 355 本科合格线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70%。

7、摄制类

专业 文化成绩 专业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 300 310
广播电视编导 305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