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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省考防疫要求,黑龙江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公告

10月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省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广大考生要自觉

抗疫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

考生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好核酸检测、接种疫苗等筛查、防控工作。

考生考前做好考生本人及家属的个人保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考生应在考前14天(从10月8日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和本人日程安排。

考生在考前14天内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或考前14天接触非低风险地区,考前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联系考区报告。 (试验区联系电话见网站( https://zxks.hlj ea.org.cn/lzk/uploadfile/) )

核酸检测阳性者或隔离治疗期间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未解除隔离的密切者和下一密切者,不得参加考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于10月17日起开通准考证查询系统,考生可选择《准考证》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 3359 zxks.hlj ea.org.cn/hljzkcmrc/kstzdcx/zxksjkzkcncn

考生须填写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采样时间10月20日(含)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扫码显示“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

提交的《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防疫资料应当真实准确。

隐瞒或者谎报停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考生应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考前在外省(区、市)的考生应当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因疫情、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不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进入考点时因入场检查、身份证等环节耽误入场时间。

考生进入考场、考场时,不得通过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戴口罩;

预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戴口罩。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退场,保持人员间隔,减少对话。

考点可以安排各考场错峰退场。

试验和试验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 考生请关注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考试及疫情防控调整推送。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