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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镇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22〕29号)等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镇江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在本市有稳定合法住所;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8年7月1日后)以下,学历需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辅警93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如下: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报考应急处突岗辅警必测项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方式计算总成绩,并视情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一)报名。
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门厅(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后交报名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
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技能)测试。
报考应急处突岗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附后)。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文秘助理、数据分析、网络维护、窗口服务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占总得分的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或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得分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或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按照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质,提供材料的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本人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
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

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咨询监督电话:0511—88956127(工作时间)

联系人:金先生,15358587777

镇江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9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