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专升本
第一部分关于2021年上半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完成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 2021 ) 3号)要求,我区开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审定时间1 .初审: 5月10日至14日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此期间向各市教育考试中心、所属委员会考试助学机构申请毕业,逾期不办理2 .复审: 6月1日至30日。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机构上报初审合格毕业生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复审。
二、工作地点1 .初审:考生所属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机构。
2 .复审:宁夏教育考试院。
三、工作要求1 .办理毕业证书,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立德树人、为考生服务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毕业鉴定工作。
自学考生必须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第六章第十八条的规定才能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参加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合格成绩; 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学分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经有关机关认定思想品德合格; 课程免试、课程调换符合规定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学校)或以上学历证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印制的前置学历)专科以上)电子注册登记表提交毕业证书。
3 .办理毕业证书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代办。
4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初审环节,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按要求整理毕业生资料,对不符合专业规划要求的不予受理,杜绝虚假数据报告。
对材料审核不严、虚报数据等行为,视情节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33号令)处理。
5 )毕业鉴定工作期间,各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办公室防疫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 .为减少现场聚集,数据上报、核对等工作实行预约制度。
初审结束后,医院根据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安排各部门上报数据和资料。
7 .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毕业生数据经我院审定合格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注册成功后才能批量颁发毕业证书。
届时,请各部门到我院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发出考生。
8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后,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 (教学〔2001〕4号)的相关要求,考生对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电子注册信息错误影响就业或其他后果的,自负责任。
9 .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材料只有一份。 即使丢失了原件也不会重新发行,所以请考生好好保管。
四、联系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点:王冰0951-5559167宁夏教育考试院2021年4月第二部分: 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健康须知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生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社会防疫责任内容如下。 一、考前准备1 .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天自行测量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nxjyks.cn; 认真阅读非学历考试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健康报考注意事项,下载附件填写《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 中,尽量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 .下载准考证前,仔细阅读并确认《健康应试承诺书》。
3 .异地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保符合宁夏防疫政策和要求,下载并填写《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
4 .去试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进场检查1 .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戴口罩进入考点。
未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因为不能戴口罩影响身份证; 未持有上述证书或不能颁发《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的,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报考什么科必须填写若干张“体温记录卡”,每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应将填写好的“体温记录卡”提交监考老师。
2 .听从试验人员指挥,配合试验点完成体温测量等体检和登记。
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试验点。
体温异常的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安排,由现场医疗专家复查体温、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价指标,确认考生符合健康报考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体温仍然异常,可主动放弃试验或按工作人员安排进入预隔离试验场。
三、报考要求1 .入场时必须戴口罩; 考试中,低风险试验区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戴口罩; 中、高风险试验区考生和预隔离试验场考生必须戴口罩。
2 .考试中,如突然感到不舒服,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 )考试结束时,按监考人员指示,有序错峰退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隔,不得停留在考点内。
附件: 《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第三部分:关于印发宁夏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专科)院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的通知目前,我区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专科)院校)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 理工类) 40分; 文史类: 100分; 医学类: 200分。
上述合格资格得分线为考生统一考试科目的总成绩。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宁教学) 2020 ) 62号)的要求,高职(专科)大学毕业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享受照顾政策。
录取时,根据大学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录取资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到低录取。
宁夏教育考试院2021年5月7日
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科院校专业计划附件(1) 2021年分类考试中职类升级应用型本科计划( pdf )2) 2021年分类考试中职类升级(专业)计划( pdf )3)宁夏2021年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草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