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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曹县公立医院、曹县职业学校、曹县县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09:00—7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7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aoxian.gov.cn/(曹县人民政府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1日14:00。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
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1日17:00前及时与曹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398033)。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规定比例的招考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见岗位计划表)。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缴费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同时提交退伍证、户口簿及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综合类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笔试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笔试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上述三种类型笔试均只考一科,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曹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综合类、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结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结合招聘单位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书面报告,签署意见,报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20〕2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曹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曹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县技工学校、曹县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曹县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具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aoxian.gov.cn/)和“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聘用。
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认真阅读《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5日

附件:

1、曹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2023年曹县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