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栏
根据教育部的会议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目前,上半年我省自考考生
毕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毕业手续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01
报名的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 ),点击“申请毕业”栏进行申请。
未注册的考生必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一览表”,然后前往本人选择的报考点完成当地注册,获得登录密码后方可申请。
02
毕业申请的时间节点
(1)现场注册时间
6月28日-7月2日( 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 )。
)2)在线申请时间
6月28日-7月2日(8:00-22:00 ) )
)3)现场资料的确认、提交时间
6月28日-7月2日(8:30–11:30,14:00-17:30 )和7月3日(8: 30– 11:30 ) ) ) ) ) ) ) )
)4)毕业电子比对结果的发布时间
7月7日17时()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查询) )。
)5)毕业评审结果的颁发、复核及证书领取时间
结果发布时间: 7月21日17点
结果复核时间:自毕业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01
考生应当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02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确保在毕业工作办理期间有效。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确保在2020年7月31日以后,临近期限时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03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
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04
我省采用“学信网”在线检测方式进行学历检测。
未通过验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有效期限必须在7月30日之后。
请考生及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
三.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01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可在考点做好考生报名、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测、疏导分流和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02
在现场执业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到达现场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躯体症状,持“健康码”绿色码。 在确诊、疑似病例或未接触无症状感染者的国内疫情防控过程中,无未越过高风险地区的海外居留史。
)2)工作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报考点做好防疫工作。
)3)出行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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