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槐荫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本土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更好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槐荫区计划面向社会继续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常住户口。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调配。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者优先选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和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的;
4、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
10、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选聘计划
全区计划选聘25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以街道为单位设置若干选聘岗位,报名时不具体到村。
具体选聘计划见《槐荫区2023年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岗位计划》(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选聘工作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公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公开选聘的公告、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槐荫党员e站”官方微信号和“公开招考信息网”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附后)公开发布。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进行报名,报名端口于2023年8月8日9时正式开放。
报名二维码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至8月9日18:00;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主要包括:
1、济南市槐荫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表(附件2);
2、济南市槐荫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或电子件;
6、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7、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
8、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或电子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例:应聘人员报考张庄路街道岗位,则“应聘单位”处填写“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应聘职位”处填写“乡村振兴工作专员A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与所提供资料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有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招考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时所填邮箱,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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