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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不正当竞争的例子 违反不正当竞争的例子

福建省公布第二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有哪些案例值得关注?

有很多案例是非常值得关注的,毕竟在这次案件当中有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的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首先就是福安市欧源食品店虚假宣传商品功能案,莆田响叮当中心不正当有奖销售案等等。

在这次事件当中有很多案例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首先就是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上市案,明溪县典雅珠宝行商业诋毁案等等这些案子都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案例都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也有助于后续的学习。

很多的医美机构是非法的医美机构,没有专业的医生,没有专业的医美产品。现在我国的医美机构已经超过了三万家,但是拿到了专业外科主任医生证书的医生却不超过5000人。这个数据也告知了我们,给你做医美的医生,可能并不是专业的医生,而只是医美机构随意找的。有很多的医美机构都用专业的医师力量,以及夸大医生的资历来吸引到一些消费者,这都是属于违法的虚假宣传行为。

有关部门的调查。在2021年的一月份到九月份,我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调查。其中罚款的金额高达了3.5亿元,而且涉及的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是达到了71件,罚款金额达到了355万。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某省于1998年元旦开通有线电视公共频道,该有线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推出了集娱乐,休闲,广告抽奖为一体的“缤纷时刻”栏目,开展“日日送奖,月月送礼”活动,每天向观众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观众通过抽奖即可获得每日送出的一台VCD或者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每月还送出一个超过10万元的大奖即一套公寓。此举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另外,该省还拥有多家电视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该有线电视台开展的有奖竞猜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招揽广告客户。

分析:该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为了吸引更多广告客户(即赚取更多广告利润),电视台需提高节目收视率。为此,该电视台就运用了答题抽大奖的活动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参与行为,“推销”自己的节目。实质上是有奖销售的一种特殊形式。

作为一项创利手段,这一行为本身是可取的。若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

但是,作为一种以抽奖决定获奖者的偶然,该电视台设立的周奖项奖额高达10多万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额超过5千元。

不正当竞争的事例

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正当竞争 1.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气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故乙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2.乙公司的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假冒、仿冒和降价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 3.根据《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所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 营业执照

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正当竞争

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正当竞争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气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故乙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2.乙公司的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假冒、仿冒和降价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

3.根据《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所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反不正当竞争 对策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竞争与不正当竞争 经济学上的竞争是指市场经济实体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既定目标而持续进行的角逐过程。说:“一种没有竞争的商业, 这就等于有人而没有身体, 有思想而没有产生思想的脑子。”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机制,是市场调节的动力,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针对市场竞争中的正当竞争行为而言的,它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难点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与执行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 年颁布,对规范市场行为,反对和限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该法制定时我国正处于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有立法时间紧、无经验可循、经济体制转轨等原因,导致该法存在诸多缺陷。随着我国最近几年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日渐多样化和复杂化,该法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形式多样,很难防范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竞争手段和方式的不断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有了一些新的发展。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在法律中没有涉及,而且在竞争环境中也往往令市场主体措手不及,难以应对,造成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大范围蔓延,使反不正当竞争更有难度。不同方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商业贿赂 行为越发猖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事业单位在采购权、谈判权的监督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有些消费权、决定权行使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使得有些人能够利用自己手中的交易机会获得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 2.“傍”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多 “傍”指将的 商标注册 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或者商品品牌,致使消费者混淆 公司名称 与品牌,让他们误认为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达到扩大销售获取利润的目的。“傍”实际上就是一种浑水摸鱼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行为人利用人们对品牌的喜好和不深的了解,通过模糊产品生产公司名称和品牌,使之与品牌接近,从而混淆视听、鱼目混珠。 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涌现 不正当竞争在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都普遍存在,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不正当竞争更是如鱼得水,有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再加上网络的开放性和法律的滞后性,就不能不使网络环境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风起云涌,主要包括域名或网页侵权、强制广告、软件攻击等。2010年10月,乳业两大企业——蒙牛和伊利利用网络互相揭丑,抹黑对方,上演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关”恶战。 (三)环境复杂,各方人员反不正当竞争意识淡薄 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外部竞争条件不平等上。企业外部竞争条件对竞争结果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从某种程度来说,良好的外部竞争条件可以促进整个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不公平、不合理的外部竞争条件抑制了其发展。我国存在的各种不平等的外部竞争条件,必然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竞争结果。 商业道德虽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诚实、信用、公平、等价、不侵犯他人和公共利益”等基本被公认为商业道德。但是现实中,竞争主体往往更崇尚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面前淡化甚至于抛弃“虚无”的商业道德,商业道德滑坡已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了远不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后果。 三、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建议与对策 (一)修改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市场经济中, 竞争是经济发展的灵魂,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了财富的极大浪费,构建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是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竞争法是为了维护自由和公平的市场秩序,保证整个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市场经济的快速、普遍和可持续发展。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加强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守法教育和法律监督,对症下,综合治理,混乱的竞争局面才能得到有效的规制。通过不懈努力,一个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将会呈现在人们面前。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应当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