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题,山西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位考生: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抗疫常态化下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我省抗疫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防疫要求告知广大考生,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进行核酸检测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者检验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应当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不能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报告,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请预估检查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抽样检查。
二、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考试前14天( 11月7日),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每日健康考勤卡”进行信息录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向地市法律界人士报告客观试题。
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建议提前完成新冠接种疫苗,“应该去接”。
三.签订健康承诺书
考生必须在司法部申请系统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未签订承诺书者不能打印准考证。
四.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尽量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自觉预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感染,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考。
异地考生请选择安全卫生的环境注意饮食住宿。
五.做好个人防护
前往试验地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
试验前入场和试验后统一退场阶段,戴口罩,在试验业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
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可以在考试期间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
非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戴口罩。
六.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申请通讯日程表和健康代码。
必须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
进入试验点必须在48小时内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接受日程表和健康码检查、体温测量。
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现场体温正常(低于37.3)、二维码为绿色的考生可正常进入考点。
考生到达考点首次体温测量不正常(37.3),安排在观察室适当休息后,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法再次进行体温测量,考前两次测量尚不正常的,经考点专业研究和评估后,方可参加考试
试验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经试验站专门研判、评估后认定可以继续参加试验的,安排在隔离试验场参考,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等处置。
七.不能参考具体情况
(一)未治愈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
(二)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
(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
(四)有考前( 21天)出境史或者境内( 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人员接触史隔离期不达标的;
(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未超过14天,不排除感染可能的;
(六)不能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报告的。
八.严惩谎报行为
考生隐瞒或者谎报停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询问、排查、送医等情节严重的,填写考生如实记录,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试验期间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情况动态调整。
考生应随时关注山西省法律界人士厅网站或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
省法律界人士厅及各试验区法律界人士的咨询电话
山西省法律界人士0351-6922198
太原市法律界人士0351-4225253
大同市法律界人士0352-2088683
阳泉市法律界人士0353-5605512
5605513
长治市法律界人士0355-2059059
晋城市法律界人士0356-2032550
晋中市法律界人士0354-2636159
运城市法律界人士0359-2666336
忻州市法律界人士0350-3021782
临汾市法律界人士0357-3350123
吕梁市法律界人士0358-8310626
山西省法律界人士厅
2021年11月3日
来源:山西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