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小说抄了多少本
作者/関関王雅莉
在微博人气搜索排行榜上,“锦绣未央模仿成立”一整天都被高举。
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作者周静的小说《锦绣未央》有116处词句和两处情节与沈文文写的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结构或实质相似,涉及约3万字。
构成侵权。
历时两年,2017年初立案、轰动一时的12位作者共同起诉《锦绣未央》小说侵权案取得首战胜利。
沈文文是其中之一,随后原告11人的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判决,包括著名武侠作者温瑞安。
这场漫长的战斗传来了第一个好消息,但很多网友并不满意。
经法院判决,被告周静需要赔偿原告作者经济损失12万元和其余合理支出1.65万元,该网立即停止销售。
“惩罚太少”、“抄袭成本低”、“对周静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网友的评论中也有这样的声音。
《锦绣未央》于2013年售出电影原著版权,同名影视作品于2016年底播出,位居同期收视首位,原作者已“名利双收”。
但是原告的作者和律师都承认了结果。
“这次起诉还针对小说本身,此案判决的赔偿数字也在法律标准内,在我们的预料之内。
重要的是法律承认了模仿事实的存在。
原告律师团负责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告诉娱乐资本论矩阵号预言家游报。
这样的胜利背后有很长的准备期。
近20人的网络文学志愿者团队最先做了一个“码盘”,从2013年开始对抄袭内容进行比较整理,先后三次收集证据联系原告作者、律师团,最终提起诉讼,著名编剧汪海林、余飞也获得经济支持。
“如果顺利的话,整个案件今年内就可以宣判。
晚的话可能会到年末。
”王国华说。
对于之后是否向《锦绣未央》影视剧方面提起诉讼,志愿者团队和律师方面均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13万赔偿已经很高了吗? 艰难的维权六年
很多人知道《锦绣未央》是从那部电影作品开始的。 唐嫣、罗晋等主演的同名古装偶像剧于2016年底播出,收视率破2,成为同期热门剧。
这也引起了2017年正式立案的侵犯原作诉讼的关注。
对于今天的判决结果,很多网友义愤13万的赔偿金额太少,不痛不痒。
“小说的版权费不仅仅是这个数量吧”是最高的语言。
关于赔偿金额,预言家也咨询了王国华律师。 据他介绍,该案的判决标准是按照法定标准计算的。
案件判定的侵权字数在2万至3万,按照5000-6000元/千字的标准赔偿,已经成为判定中的高标准。
《预言家巡游报》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在知识产权保护范畴,著作权的赔偿标准较低,一般赔偿标准在千元左右,往往只是象征性的赔偿。
此前,编剧李梅曾于2014年抄袭《三月暮雪》写的《媚惑江山》一书起诉1998年作品《红颜沧桑》,两年间打赢官司,但只获得1050元赔偿。
按一千字一百元稿酬标准。
“具体稿费是根据侵权的主观恶意程度倍数确定的。
”王国华说。
这样,《锦绣未央》已经被认定为非常恶意的侵权行为。
基于网民要求的“侵权人违法所得为依据”计算赔偿,在王国华看来也是不现实的。
“这种方式的计算是以侵权行为是产生作品收益的唯一获得方式为前提的。
现在参与《锦绣未央》侵权的不仅是这本书,还有其他作品。
除了12名原告外,还有很多没有起诉的作者。
因此,这样请求法院判定很难操作。
”
数万字的剽窃,对打官司两年、13万赔偿金额胜诉的作者沈文文来说就像一种“态度”,她在微博上表示:“造成多大损失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剽窃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她和律师团队都认为这个案子办不好,但最难的是漫长的取证过程。
这项工作主要由志愿者团队承担,严格来说,他们才是这一诉讼行为的发起人,辗转6年来寻找被侵害的作者发起联合起诉,寻求诉讼中的经济支持,收集抄袭段落的证据,与律师团队合作。
这个反模仿小组让整个事件轰然前进。
“他们在做真事,”沈文文告诉我们。
崖是这个团队的发起人,也是2013年第一个制作《锦绣未央》仿调色板的人,当时他们整理后发现,《锦绣未央》的全文有几个故事没有写。
将剩余的大量文字进行复制粘贴,整体框架也是照搬小说《长歌天下》,涉及的侵权作品多达百余件。
经过他们的整理,这些对比也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时,青崖的目的也只是想让连载网站潇湘书院下架,作者道歉。
但事后潇湘书院不痛不痒的处理和周静不情愿的态度,激怒了以青崖为代表的反抄袭志愿者们,2013年8月,这部小说也被拍成克顿电影购买版权,更让他们失望。
“我们那时候起就决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权了,不管多难。
”青崖说。
而在后续的过程中,无论是联系作者,还是收集证据,都证明了这条路的难走。
“我们当时用各种方法去寻找涉及到被侵权的作者。
借助反抄袭、推文组的微博大号、作者信任的亲友等等,基本上把网络上能寻觅到踪迹的被侵权者都找了一遍。
那会儿我们已经找到了资金资助,也承诺会帮他们整理证据,作者们只需要签字授权在各个流程确认就可以。
但是依然进展的不算顺利。
”
志愿者小队联系上了70余位作者,他们有的早已淡圈不想趟这趟浑水,有的则还在写作不愿意卷入官司分心,还有的本身的被侵权作品也涉嫌抄袭。
最嘲讽的是,一位不止一部作品被抄袭的作者当时已经转型成为了编剧,正负责电视剧《锦绣未央》 的剧本编撰工作,对于官司,自然也是避之不及。
但在青崖们不断的努力之下,最终还是有11位作者参与到了联合维权中,签署了相关代理协议。
更令他们欣慰的是,2017年2月,被这样的维权和反抄袭精神所打动的温瑞安老师也加入到了这场维权中来,成为了最终的第12位作者。
也正是他们的精神,打动了律师团队以极低的费用接下了这则案子,以偏公益的心态,一起参与到了这场维权中来。
编剧提供维权资金背后:影视抄袭的艰难界定
而这场多方助力的维权行动,在经济上提供了大力支持的是不少编剧们。
通过网络得知了抄袭事件的知名编剧汪海林、余飞发起众筹,帮助诉讼队伍获得了资金。
而众筹支持《锦绣未央》 案的编剧们之所以如此积极,除了自身的正义感外,也与影视行业的严重抄袭现象不无关系。
尤其是IP热兴起之后,大量有抄袭嫌疑的网络小说被搬上荧屏,情况越来越复杂,传统编剧也越来越被边缘化。
前两年的IP热潮过去后,近期行业内的抄袭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好转。
光最近引发抄袭争议的影视作品就有《绅探》 《如懿传》 等。
前不久编剧余思也发文控诉惊池文化“偷书名、抄人设、抢IP出版”,“定制抄袭”其原著小说。
双方各执一词,至今没有定论。
“只要没有出现高云翔这种导致封杀全剧的情况,行业就不会有变化。
”汪海林直言。
至于《锦绣未央》 抄袭案带来的影响,由于处罚较轻,对行业的震慑作用也很有限,“有道德良心和职业荣誉感的人,可能因此会谨慎接活、谨慎投资。
不要脸的,这案子影响不了他,他可能只在心里来一个:呵呵。
”余飞说。
为什么业内抄袭现象越来越严重?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抄袭的判定确实太难,抄袭成本又太低。
法律对抄袭的判定只看语言是否相似,对情节的抄袭还没有明确的法规。
余飞曾总结过一套《抄袭评估三原理》 ,并根据这套标准鉴定了《热血长安》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等剧,但最终发现做这件事吃力不讨好。
因为认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没有抄袭,他被许多网友围攻。
“干这件事情如果找到了真相,会得罪错的那一方;如果没找到真相,会得罪对的那一方;如果找到的东西半真半假,两头得罪——如果没有相对统一的鉴定标准、以及对鉴定人员的信任及保护,
无论舆论还是诉讼维权都不会有结果,也不会满足维权者。
”余飞在微博中表示。
于是他渐渐不再做抄袭鉴定。
法律很难管,民间又无力管,整个行业的抄袭现象只会越来越多。
如何才能减少这种现象呢?除了行业自律,余飞希望官方能狠狠打击资本暗中控制的舆论反抄袭恶流,同时主管部门牵头组建法律和行业专家构成的鉴定团队,对每一起相关案件拿出专业鉴定意见。
其实官方曾组织过鉴定抄袭的委员会,去年3月20日,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正式成立,鉴定委员会由14位法学专家和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组成。
但一来委员会精力有限,短时间内无法大量接活儿,二来委员会成员中可能会有利益相关方,实操时要想办法规避。
原著IP涉嫌抄袭,影视方有罪吗?
涉嫌抄袭的小说原作者败诉了,那由涉嫌抄袭的IP改编的影视剧呢?是否可以作为下一个责任方对原作者进行侵权赔偿?
“首先我们要先把手上关于小说的案子结束。
然后再谈电视剧。
毕竟12个原告中只有一个判决结果出来了,后面的11个还没有结果。
而之后是否针对电视剧方进行起诉,还要看作者的后续意愿。
毕竟电视剧已经把小说语言转化为镜头语言,这块的判断难度会更高一些。
”王国华说。
更重要的是,改编为影视版本的《锦绣未央》 原本便基于原小说进行了大量的剧情和修改,按照编剧的话,基本上“保留人物人设”,这自然也会让很多原著中的明确抄袭内容消失。
同时据志愿者团队观察,小说中很多抄袭情节在剧版《锦绣未央》 都没有,比如剧中李敏德送礼物给女主李未央的情节,这一段涉嫌抄袭小说《君生我已老》 ,但电视剧里对应的没有雷同台词,
只是送礼的前因后果一样。
爱爬树的鱼《君生我已老》 和秦简《庶女有毒》 抄袭调色盘
更有趣的是, 《锦绣未央》 的编剧——那位涉嫌被抄袭两部作品的原作者,在电视剧里保留了《锦绣未央》 抄自己书部分的内容。
事实上,早在《锦绣未央》 播出前,编剧汪海林就提醒过华策的工作人员,注意把《锦绣未央》 中涉嫌抄袭的部分删减重新剪辑,当时华策方也表示正在删改。
这就导致最终的成片中,有明显抄袭嫌疑的地方并不多。
这说明,片方在这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
之前预言家采访惊池文化创始人王肃超时,他就表示“影视公司不会购买有版权纠纷的小说,这点非常明确。
”
某业内制片人也告诉预言家游报,片方在买IP以及和编剧签合同时,都会要求作者注明原创。
如果被爆出来抄袭,作者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后果。
严格来说,制片方也是受害者。
不过,有网友质疑,许多小说在被售出影视改编权之前,就被爆出涉嫌抄袭,片方怎么可能不知道?对此,一位业内制片人表示,是否知情也要用证据说话。
退一万步讲,即使能确认片方知情,如果片方对涉嫌严重抄袭的部分做了删改,法律也很难认定片方的责任。
另一位制片人告诉预言家游报, 《锦绣未央》 这部剧是原著小说涉嫌抄袭,按理说不关片方什么事,“不管是不是IP改编,其实大部分制片人在操盘项目时,都或多或少会避免抄袭嫌疑。
”
她以自己制作的一部古装IP剧为例。
小说本身没什么抄袭争议,但书中有个角色的名字和职业与某经典电影中的角色一模一样,为了避免被指抄袭,就让编剧改了名字。
在买歌的时候,这位制片人也会注意是否有抄袭嫌疑。
有一次一部热门剧因为涉嫌抄袭日本服饰上了热搜,第二天她就让美术组改掉了有点仿日设计的建筑图纸。
总的来说,目前业内的状况是:由于抄袭鉴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和民间都很难控制越来越猖狂的影视抄袭现象。
其实对投资方来说,改编有抄袭争议的IP明显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前几年还有制片方为了赚快钱,找几个同题材的IP作品,也不给版权费,就拉一帮编剧来改编。
但随着大IP+流量明星的公式失灵,这么做越来越不划算。
真正最有动机抄袭的,其实是IP作者和编剧。
但与此同时,一位编剧也告诉预言家,现在行业热钱少了,演员片酬也降下来了,很多制片方给编剧的创作时间也更充足。
这样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改善业内抄袭成风的现象。
“对原创的保护不光片方要做,它涉及行业的很多方面,包括工会、版权保护协会等等,不是片方自己能解决的事。
我们能做的是,只要知情就一定不做。
”一位制片人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