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答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珠海校区开展教育,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
01招生计划,专业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320人。
有关招生专业信息,请参阅下表。
02报考条件
2020年毕业于普通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纪律,品德良好。
2 .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得与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专业。
专业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3 .身体条件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
03申请时间、方式
申请时间
现在开始到7月14日17点。
网上申请
1 .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admission.bnu.edu.cn/exw )第二学士学位注册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注册。
具体要求如下。
)1)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
)2)撰写专业志愿书时,仅限符合报考要求的一位专家填报。
)3)“成果及获奖情况”栏中,只填写本科阶段取得的有代表性且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成果、奖励,数量不超过5项。
)4)照片应在本人正面免费脸部照片近半年,脸部照片清晰。
)5)填写的“通知书送达地址”必须正确,“现居住地”必须真实,“联系电话”必须畅通。
2 .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申请表》必须在”报名系统”制作打印件,本人签字,经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提交后,填写《申请表》的信息不能修改。
)2)本科成绩单必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对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允许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的证书并加盖公章。
)4)本人身份证为正、背面。
)5) 《申请表》填写的成果、奖励等事项的证明材料。
3 .特别说明
)1)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
)2)所有纸质原件扫描或拍照形成JPG格式文件,分两部分上传至“报名系统”提交。 《申请表》; 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成果奖励证据材料等,确保文件清晰,提交后不得修改。
)3)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注册资料为无效资料。
04初审和考试
初审
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专项综合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资格。
初审合格人员获得考试资格。
考生须于7月22-2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当确认参加考试、交纳考试费( 80元/学生)、打印准考证等,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未缴纳考试费的,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请仔细确认缴费情况。 缴费后不退款。
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的考试说明,全面了解考试方式等各项要求,并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确认。
考试时间、地点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市香洲区金凤路18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安排可能会有所调整。
05合格规则
1 .学校分专业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分数线。
2 .对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分专业优先录取。
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大学数学/大学英语成绩。
3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学校将在8月7日前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8月8日9:00-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进行录取确认,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合格资格,学校不予颁发合格通知书。
5 .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学校将综合考虑缺额、流失率等因素,于8月10日确定拟录取补录名单。
未列入录取名单的考生请于8月11日9:00—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名单,进行合格确认。 学校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合格资格,学校不予颁发合格通知书。
6 .入学后,学校应对学生提交的注册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核,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证书相关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7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成为专家。
06教育培养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奠基人,至今已有110多年辉煌办学历史,2017年被评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级名单。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招收的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部由珠海校区培养。
珠海校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引领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和“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原则,与北京校区同级南方校区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大学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主要选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修业年限为2年,不延长学习年限。
07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人员,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明确记载了培养校园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显示“第二学士学位”。
08约束和监督机制
1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实施。
2 .招生考试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 jubao@bnu.edu.cn。
3 .学校对招生考试中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对在严查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吊销其取得的所有相关资格和证书等。 这包括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对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 .北京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招生和举办辅导班,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09学费、住宿费
2020年上述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4800元/年级/学生。
住宿费标准: 4人,2200元/年级/学生。
10咨询处
联系方式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联系我们: zsb@bnu.edu.cn
招生网站: https://admission.bnu.edu.cn
特殊说明:考生请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并批准本章所述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项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
-bnuweixin-来源:发布/加入招生办公室: xwzx@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