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说明
关于做好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说明
各衔接院校、各考生:
根据2022年12月20日《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保障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从2023年起,省学位办不再统一组织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谁授学位,谁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认定办法”。我校结合实际,充分研判,于2023年4月18日在学校官网公布《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贵师院发〔2023〕31号)》(附件1),并报省学位办备案。
二、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由我校直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3个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一年各两次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二)》,具体报考信息见《贵州师范学院成人学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关英语考试一览表》(附件2)。已参加过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该项考试已于2023年起取消)的考生,且取得成绩在三年有效期内,可继续用该考试成绩申报学士学位。
三、由我校委托贵州民族大学代授学士学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法律)、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6个专业的考生,须按照贵州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要求参加相关考试,其学位授予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由我校委托贵州师范大学代授学士学位的教育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要求参加相关考试,其学位授予按照贵州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为贵州大学签发盖章的,须按照贵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要求参加相关考试,其学位授予按照贵州大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设有答疑专线,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自学考试部电话:0851-85816532。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贵师院发〔2023〕31号)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成人学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关英语考试一览表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5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贵州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