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成都师范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助学点、教学点: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成师院政字〔2022〕39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助学点、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20日前做好本单位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位数据确认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统一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学士学位授予高校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程造价、汉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英语、体育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授成都师范学院的学位证书。
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专业授四川师范大学的学位证书。
四、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其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非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60分为合格;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60分为合格。
非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四种英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
(4)自学考试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统考考试科目“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考试6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外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外语(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考试科目“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00840)”考试,其中任意一门60分及以上。
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须完成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需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小组专家审核通过,且成绩合格。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自取得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有效考籍之日起,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并达到基本条件(第(一)条1.2.项)要求可免考学位外语直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注册自学考试专升本考籍后,超过三年取得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的须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学位外语条件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四)对已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权做出撤销其学士学位授予的决定,由继续教育学院通知被撤销者本人和相关单位:
1.经查实,因弄虚作假而获得学士学位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学士学位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学士学位申请表(根据附件2样表填写) | 电子版 |
2 | 成都师范学院学位申请信息表 | 电子版 |
3 | 承诺书(务必由申请学位本人签名) | 纸质版 |
4 | 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 电子版 |
5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办学单位鲜章邮寄纸质材料) | 纸质版 |
6 | 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考籍信息(截图打印加盖办学单位鲜章邮寄纸质材料) | 电子版 |
7 | (1)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提供)(2)学籍表原件复印件(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提供) | 电子版纸质版 |
8 | 四川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提供) | 纸质版 |
9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电子版 |
10 | 蓝底电子彩照(格式:JPG;大小:5k-200k;照片尺寸:宽110-390,高150-576;务必用身份证号命名) | 电子版 |
11 | 一寸蓝底带背胶证件照3张 | 纸质版 |
11 | 开题报告(加盖办学单位鲜章邮寄纸质材料)、论文定稿(电子版)、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简洁版)、论文成绩表(加盖办学单位鲜章邮寄纸质材料)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纸质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照附件6的要求下载打印,尺寸为A4纸大小,在线打印或缩印无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加盖办学单位鲜章。
2.附件4《承诺书》按要求用A4纸打印,时间为填写当天的日期,签名应为申请人亲笔手书,打印无效。
3.3张1寸蓝底带背胶证件照制作完成后装入照片袋中,照片袋上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未提交照片(电子+纸质)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4.学籍表原件复印件(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提供),需加盖办学单位鲜章。
5.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成绩表,均需加盖办学单位鲜章。
6.《四川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提供)应从学籍档案中提取,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启档案,在复印后重新封存。
7.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提供)。
(二)电子材料
1.附件1:成都师范学院授位的专升本毕业生填报《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四川师范大学授位的专升本毕业生填报《四川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注:照片使用电子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不填主干课。
2.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扫描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扫描件)/考籍信息(截图打印加盖办学单位鲜章邮寄纸质材料)。
3.附件3:成都师范学院学位申请信息表(黄色部分为参考模板)。
4.蓝底电子照片要与递交的蓝底证件照片一致,格式为:JPG;大小:5k-200k;照片尺寸:宽110-390,高150-576,电子照片务必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5.毕业证书只扫描内页,无须扫描封面。
6.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论文定稿、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简洁版)。
(三)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核对信息、申报学信网,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毕业生将电子材料备齐后新建文件夹并将所有材料纳入其中,文件夹用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名称+身份证号”命名,例如“张三+汉语言文学+513121********025679”,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各办学单位,纸质材料提交到各办学单位。
(五)各办学单位将收到的材料打包,电子材料加压方式统一为WinRAR,命名:2024年上半年XX学校(各办学单位)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六、申报数据收取时间安排
(一)自考各办学单位提交申材料时间和地址:
1.电子材料于4月22日17:00前发送至成都师范学院自考办刘老师QQ邮箱:2648563791@qq.com。
2.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B室),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6054321。为确保材料的准确和安全性,请务必在4月20日前用顺丰快递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二)成教各办学单位提交申材料时间和地址:
1.电子材料于4月22日17:00前发送至成都师范学院成教办林老师QQ邮箱:jjy66772156@cdnu.edu.cn。
2.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A室),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66772156。为确保材料的准确和安全性,请务必在4月20日前用顺丰快递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七、咨询方式
自考办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自考办咨询电话:028-66054321
成教办联系人:林老师
成教办咨询电话:028-66772156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样本
附件3:成都师范学院学位申请信息表
附件4:承诺书
附件5:专业代码、学位门类
附件6:如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附件7:如何洗印背胶照片
附件8:关于学士学位证发放的要求及说明
附件9:如何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有效考试成绩截图
附件10: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主干课程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8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四川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