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药学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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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药学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参加药学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理论课程考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申请毕业后,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论文达到《河北医科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后,可以申请学位。
我校申请学位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12月底,共两次,请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每年的4月10日前或10月10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 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单;
4. 学士学位申请表(贴照片);
5. 1张蓝底小2寸照片(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
其中,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提前联系我校才能获取空白表格。
联系人:郭炜 电话:0311-86261255
河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3月27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河北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