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太原清徐县招聘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促进高校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完善乡镇就业服务站。
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我县每个乡、镇(街道)均设立 “就业服务站”,共设立10个“就业服务站”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本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我县户籍,毕业5年内未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经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清徐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清徐县梗阳西街336号天禧城A座502房间。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确定所报岗位并填写《清徐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两份(首页和本人页);
(3)《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报名时必须是失业状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持社区街道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审批表》复印件两份;长期失业人员持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两份;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持助学贷款借贷合同或借贷凭证(借贷借据)原件、复印件两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持残疾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
(6)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7)报名时确定岗位,并由所在乡镇出具推荐信;
(8)本人和及近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面试、体检
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应对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沟通能力进行考察,保证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 3 个月)。
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精神,工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严格执行3年到期退出机制。
四、相关待遇
对我县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社保补贴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2号)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取暖费。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先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街办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扫描场所码,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5日内核算阴性证明。
(三)提供证明材料均为现场察看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及监督电话:0351-5292625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清徐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