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同意,现就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根据岗位需要,招聘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力争人岗匹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坚持面向社会,在所有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选择人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德才兼备、选贤任能。
坚持以德为先,择优招聘品德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22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为下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待遇按照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开考人数最低比例(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
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将采取笔试考试进行加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同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8:30至2022年11月20日18:00,网络报名均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包括本科阶段)、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彩色PDF文件,发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与老干部处邮箱(nxyjjrsc@163.com),以“姓名+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2.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一般应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者报名所留的电子邮箱。
3.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通过查询电子邮箱确认邮件或电话咨询方式确认资格初审是否通过。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三)资格复审
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统一收取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
(四)笔试加试
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将采取笔试考试进行加试,进一步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笔试加试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笔试加试测评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有关要求等将提前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根据事业单位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题分值不低于70%。
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规则及有关事项等将提前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汇总排序,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补充公告或通知为准,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二)招聘工作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6024459
投诉举报电话:0951-5672309、6026269
附件:
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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