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自考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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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自考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关于自考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将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格式须严格参照《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2、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务必从论文选题、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认真对论文作进一步修改,确保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学位授予要求的,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3、本次要求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提交学位论文(doc或docx、pdf格式)、论文查重报告(pdf格式)电子文档各一份,2024年及以后毕业论文要求指导老师在每位考生学位论文上面签字,留下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和日期。
4、论文查重须由维普、知网二者之一出具的正式的全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有论文名称、考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
论文重复率须在25%(含)以下。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湖南自考大学各主考学院官网的公开信息,因考试时间,考试政策等相关信息有一定时效性,最终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公告为主,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