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伴我行
□ 李峰
如果从大学读书时期算起,迄今已经四十多年过去了。这么多年间,书、读书,应该说,就是我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从我的生命中剥离出去,包括快乐、痛苦、疾病。一路走来,不离不弃。
高中之前的读书,主要以课本为主。那个时候,看别的书,老师和家长都会说成是“看闲书”,不务正业。高中之前,我是不看这些“闲书”的,1978年读到高中后,由于我酷爱文学,便开始读《谁是最可爱的人》《白杨礼赞》《团泊洼的秋天》《我爱这土地》,还有碧野的一些精短散文。诗歌主要是《唐诗三百首》中李白、杜甫、白居易、岑参、王之焕等的一些唐诗。现在看来,这些都不能算是“闲书”,而是课外读物。对我后期大量写作散文和诗歌,有很大的帮助。那时候,我利用早晚课间时间,捧着书,就在校园里,一个人背诵这些散文和诗歌。记得有一次,学校在图书馆组织全校学生背诵比赛。每个参赛的学生,把自己背会的诗文,列个目录出来,交给组织者,然后,由组织者随机抽背。我记得我列了20余篇散文和100余首诗歌,供组织者抽背。那次比赛,我得了第一名。那时,对“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有了一点初步的认识。而且,至今我也认为,在高中之前的读书,必要的“死记硬背”,是一定需要的。那是一个读书的启蒙和基础阶段,熟背一些经典诗文,大有好处。
在山西大学,我念的是中文系。这个时期的读书,刚好与高中相反。老师在课堂上讲的课本里的东西,仅仅是一些提纲性的内容,更多的需要大量的课外阅读。这期间,图书馆借阅,是一个方面,而有一些更新更前沿的书籍,要不断地在新华书店购买。那时,每到快放假,我就列出一批图书,提前到图书馆借出来,装到一个很结实的绿帆布大提包中,带回老家,供假期阅读,收假时,再提回学校,还给图书馆。平常在学校,我就隔三岔五跑新华书店,挑自己感兴趣的书,去购买。那个年代,我每月的助学金是12元,父母从家里再寄20元补贴。因此,要买很多的书籍,就必须省吃俭用。现在,每每看到那时候买的那些书籍,就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有时候,为了省从山西大学到五一广场的往返电车费3角钱,我从早上七点,就开始步行,到五一路新华书店买书,来回30多公里,买到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时,再苦再累,也就无所谓了。
那时候,我喜欢的书,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文学书籍,包括文学名著,文学理论与批评;另一类是美术方面的。这是由于我从小就喜欢绘画的缘故。至今,我的书柜中,还藏有早年的很多《美术》《连环画》杂志,也有李若禅、徐悲鸿、王式廓等的不少画集。平时,随手翻一翻,还能想起我背着画夹,画速写、画素描的情景。因为喜欢绘画,便酷爱艺术。大三时,我的选修课是美学。这门课既是中文系的课程,也是美术的近邻。因此,在这方面,我买了朱光潜、李泽厚、宗白华等美学大师的很多书籍,现在读来,仍很受用。工作之后,由于我一直从事宣传文化工作,自然对文化方面的书籍,也就情有独钟。这些年间,也买了不少文化,包括民俗、非遗等方面的书,用来研究和指导我所从事的工作。
我买书,除了到当地的新华书店买之外,每次出差,只要有时间,都要在机场、动车站的等候区,寻找书店、书屋,这些地方的图书,比较新,而且,大多能引起人们快速阅读的欲望。很多大家的随笔、散文集,比如,贾平凹、冯骥才、丰子恺、汪曾祺的,我都是在这些地方买的。买来之后,立即拆封,边等候边阅读,登机或坐上动车后,继续读。有时候,到下机或下车时,一本书就读完了。多年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一个大城市,一定要寻找一两个大型书城,一逛就是一个上午。有一次在杭州一个书城,挑了很多喜欢的书,实在提不动了,便让书城工作人员,给我快递回去。我出差人还没回去,书就已到家了。西安有个言几又书城,因我在西安居住时间比较久,便在言几又书城,办了个会员卡,并充了一些钱。这个书城豪华气派,我看见,有不少年轻人,还在里边拍婚纱照。最关键的是,在言几又,有一个很大的诗歌读物专区,我每次来,都要搬来一个木头梯子,从上看到下,从中国诗歌看到外国诗歌。可惜,那个豪华的言几又关闭了,而我的充值卡里还有些书钱。关于买书,就像淘古物,有的时候,也得淘。在北京,我就常去潘家园,在那里淘自己喜欢的书籍,还有一些文人手稿、信札。在我眼里,能淘到一本好书,远比买那些瓶瓶罐罐要更有兴趣,更高兴得多。有时候,我也在地摊上淘书,只要是地摊上卖书,我都要蹲下去,看很久。有一次趁女儿在西京医院候产,我便溜出去,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地摊上,淘的一本《启功给你讲书法》,2折价,很划算。还有一次,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门口,淘的一本研究生读过的书,美国拉塞尔.H.康威尔的《羊皮卷》,或许它的主人是看过不需要了,或许是要回老家,要把旧书卖点钱。这本书里,在许多文字的地方还划了很多横线,空白处,还写了眉批。这让我很欣喜,一来,我买了它,就为这个研究生,把旧书变了现;二来,我还可以,从这些划横线的地方,和眉批中,看看现在的研究生在关注什么,他们的观点是什么。当然,也有淘走眼的时候,比如,盗版书。不过,无妨,既是盗版,说明这本书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摘主要的看看也可以。盗版书也是书,肯定不是毒草。
书是越买越多,越看越舍不得丢弃。书需要管理。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学着学校图书馆的做法,用口取纸,给它们编了号,分开大的类型。每一本书上,都有标志、编号,并且,在一个大笔记本上,做了索引,俨然像一个小小的图书室。需要时,按图索骥,从书柜中取出来,然后,用完再放回原处。我的大学同窗好友张琰光先生,还为我专门刻了一枚“李峰藏书”的专用章,我把每本书上都摁了一个章子。一来是证明这本书是我的;二来呢,如果有人借阅了,一看扉页的章子,也能记得还给我;第三,我把管理这些图书,也看做是一件雅事。一个文人有什么呢,不就是那些书嘛。再后来,书太多太杂人也太忙,事也太多了,给书编号、摁章子的事,也就没坚持下去。这个也好,凡事留有余地,引出个道道就可以了。书还要买,等藏的更多的时候,等我更老的时候,此事自然有人续上。
书房是文人的精神客厅。就像人要有居所一样,书籍也要有它的安身立命之地。二十多岁刚结婚的时候,为方便夜间读书,我就把床头上,做了一个小书橱,大概能放下四五十本书。睡觉前,取两本读,夜间醒来,也方便取书看。另处,还有一个小书柜,立在沙发旁。之后的这么多年间,书越买越多,当然,也有文友赠送的。没有地方放的情况下,我就只能把它们分别装在几个纸箱子里,塞在床底下。用的时候,再拖出来找,很麻烦。直到2000年,我在政府分得一套150平方米的小二楼后,才算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一个独立的小书房,大概也就是十个平方左右。小书房建成后,我把那些床底的书,都捣腾出来,装到书柜里。从此以后,我的那些书,就算有了自己的家,我的心也就踏实下来。之后,女儿出嫁了,又腾出了一间房子。我就把女儿的那间房子,彻底改成了一间单独的书房。我把书房换了断桥窗户,铺了木地板,又花了4.8万元新买了一套红木书柜、书桌。这样,在我的小二楼上,就有了两间书房,一间主要藏书;另一间既有书柜,又有书桌,主要供我看书、写文章、喝茶。这么多年间,我把我的藏书,全部分了类,分别装进了不同的书柜里,透过书柜上的玻璃,一看便一目了然。同时,我还专门辟出了一支书柜,专门摆放我自己的著作、我自己发表过的诗文的杂志和报纸。看着我写下的那么多的诗歌和散文等文字,我想,这些小成绩与我的书、书房是分不开的。这些书,就是我的另一个生命,书房一定是我的精神客厅。每天清晨,我会泡上一杯龙井茶,坐在我的书桌前,摊开一叠稿纸,书房窗台上的文竹、兰花,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推开窗,能听到布谷鸟的鸣叫。唯有此时,我的心情,是无比的干净,我的文思,是那么的敏捷。真的,只有端坐书房,我的眼前,才是一片美好。
不读书使人面目可憎,这话说的有些极端,但,我一直很喜欢。现在,如果和我这个又老又丑的文人,谈一点气质的话,也只有读书这件事了。为了不至于生活得太面目可憎,我还得继续独拥书房,读书、写书。
二0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月季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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