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很神秘?为你揭开它的面纱
大家对出版社可能都有了解,就是出版图书。其实,出版社除了图书出版,还有其他许多业务分类。我是出版社的小编辑,和大家聊聊出版社。
一、出版社不神秘
目前,我国共有不到600家出版社,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级出版单位,如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二是地方出版单位,如以地方名称开始的出版社;三是大学出版单位,如某某大学出版社。
众多的出版社
出版社的成立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在成立之初,会确定出版单位的出版方向,比如文艺类、古籍类、教育类、美术类、科技类、旅游类、少儿类等,这可以大体称为“专业出版社”;也有综合类出版社,就是说除了特殊的资质,各种方向的书稿都可以出版。
印象中,是在2005年左右,我国的出版单位逐渐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化,现在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属于企业了,但属于国企,有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等,自负盈亏。
二、出版社的分布情况
对于近600家出版单位,国家级出版单位基本都在京沪,少有一些会在其他省份有分公司;地方出版社基本都在所属省份的省会城市,现在某一地区的出版社应该都属于同一家出版集团;大学出版社,基本都在主办学校的所属城市。
大学出版社比较特殊,它是由学校的主管部门管理。比如,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由西安交通大学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属于教育部,因此其主管单位为教育部。西北大学出版社由西北大学主办,西北大学属于陕西省,因此其主管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但这些大学出版社因其特殊性,它们申报选题、申领书号之类的事务由所在地方处理。如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它的选题是向陕西省新闻出版主管单位申报的。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
三、出版社的出版方向
虽然出版社在设立之初都有自己的出版方向,但没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出版方向,各种书籍各家出版单位都还是可以出版的。比如,旅游类专业出版社是可以出版少儿类书籍的,也可以出版文艺类书籍的。这里的特殊资质,主要是指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生教科书(这个包含学科,有的出版社只有少数几个,有的学科资质很完整)等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是需要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的。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
关于其他出版方向,比如志书、养生类书、宗教类书、法律类书、古籍等,虽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是行业内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没有金刚钻,就不揽瓷器活。
四、出版社的部门分类
出版社就是一个企业,需要自负盈亏,林林总总也有很多部门,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服务部门,比如总务部门,负责平常的会议、文件等等,它包含了一个重要的业务,就是总编办,也就是负责书号申领的一些事宜。二类是编校部门,就是编辑部和校对部,编辑部各自处理不同出版方向书稿,校对部处理书稿的校对。三类是印发部门,主要负责图书的印刷、发行、储运等。四类是财务,负责公司一切财务往来。
有些大型的出版社,还有美术设计部门、下属的印刷厂等。
印刷厂
五、出版社的业务分类
出版社不单单是出版图书,也可以出版画册、年画、日历、电子出版物,经营文创产品,设计动漫、影视等,甚至改编剧本、运营教育平台,但是不能出版杂志。杂志社和出版社虽然类似,但杂志社是和出版社并行的两个出版单位,杂志社有刊号,一个杂志社只有一个刊号,而出版社有很多书号,一书一号。
出版社除了能出版图书外,肯定都包含经营资质,就是买卖书籍,不限于自己公司的书籍,任何正规出版物都可以买进、卖出。咱们国家,图书经营也是需要审批的,即拥有“图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以销售。
报刊亭里边各种各样的杂志
六、出版社的薪酬
出版社在以前事业单位的时候,薪酬、福利都比较好。现在转型为企业,相应的薪酬、福利就有所下降。据我参考一些编辑行业的年度报告,薪酬福利应该处于当地平均水平。因此,东南地区的薪酬就高于西北地区的;同地区的,大一点的就高于小一点的。
综上,就是我对出版社的业务方面的一些详细说明,其实出版社并不神秘,也仅仅是一个企业而已。大家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