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的通知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建安区教育体育局在区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的招生、招生监管工作,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录取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考核或者委托外部培训机构采用考试、测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录取条件。和依据。公立学校实行分区招生,学生按分区就近入学。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的原则,户口与父母实际居住家庭住址一致。
(三)坚持就近入场原则
按照“分区招生、就近招生”的目标,科学合理、持续稳定地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单校划区政策,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区域,确保划区实施就近学校较近。
(四)坚持公办学位优先的原则
增加公立义务教育资源供给,重点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学校并尽快投入使用。对于公办学校名额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五)坚持“公民一起招募”的原则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批准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私人经营。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域。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跨区招生、超范围招生。
(六)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好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招生招生“一件事”处理平台,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标准化招生。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招生新政策和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含),户籍为建安区的6周岁以上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民工子女、在校学生。异地户籍符合政策要求。
2、初中:户籍在建安区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城市农民工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镇小学和初中招生情况
7月15日至7月25日,各招生学校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招生时间(各学校至少安排两天)。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在所在地区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并连接河南省教育招生“一件事”办理平台进行核查。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就读资格。学校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学生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将于8月1日至15日组织人员进行审核。8月23日前,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完成报送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校完成资格审查并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8月26日前以发出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公告的方式公布,并安排学生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乡镇小学和初中招生情况
各乡镇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学生的注册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实施。
(三)特殊群体招生情况
1.流动儿童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个要点、两个包含、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切实简化流动儿童入学手续和证件要求,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学的孩子都进来”。流动儿童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流动儿童享有同等权利城市地区流动儿童的招生,由各注册学校统一核实信息,分类登记招生信息,并由各学校承担具体责任。
2.招收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入学。各乡镇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个适龄留守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帮扶和资助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辍学。要充分利用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确保农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各乡镇学校要会同当地残联、民政部门,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数量,按“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无一人将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动员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对特殊照顾、无法上学的人员的落实措施,提供上门教育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安置发生争议的,由当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提出招生安置意见,明确儿童青少年的招生安置办法和具体学校适龄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
4.特殊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入学:按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在遏制择校热、消除大班制、控制辍学、保障就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制定方案。确保2024年招生顺利有序。
(二)科学优化学校布局
按照“十四五”期间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持续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学生需求。距离学校较近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三)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加快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积极采取集团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引领弱校、师资均衡配置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为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通过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增加薄弱初中学生升入省市示范高中的机会,降低升学难度,促进各初中生源均衡。
(四)健全控制辍学、保障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乡镇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的联控联保责任制度,不断完善“一校一案”辍学控制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辍学发生。因贫穷和疾病而辍学。要聚焦重点村、重点群体、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入学,加强教育关爱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正确的。
(五)规范登记信息采集
(六)严格控制班级招生
严格控制并合理调整大班额学校、特大型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府办[2022]105号)的要求设定班级名额。起始年级不允许大班名额。小学每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七)加强招生和招生管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结果的体现。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招生名单及时办理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更新手续。要严格执行学生“注册必须一致、注册可随”的规定。严禁学生分开注册、申请假学籍、伪造学籍。严禁对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进行学籍转学。
(八)严格执行纪律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不准”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完成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自行组织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者利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夹击”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班;严禁通过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等级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快班、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高中、高考成绩进行排名,公示高考尖子生及其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高中排名学校入学考试成绩,并向学校提供非学校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分离学生、空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不得办理非法跨地区招生、非法转学等行为。学生身份转移。
(九)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提供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严格落实阳光招生要求,重点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建立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取消各类评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将取消各类优秀、优先资格,并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当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责任。
(十)加强宣传引导
附件1
建安区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
附件2
2024年许昌市建安区城市小学区划规划
本方案根据各区小学规定的学区划分制定。本方案仅适用于2024年学区划分,学区划分如有空白,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吉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青衣河,西至兴昌路,南至新徐路,北至小太仑;
(2)东至古水路,西至文苑路,南至徐友路,北至新徐路;
(3)东至学院南路(东城区界),西至古水路,南至锦业大道,北至续友路;
(4)包含张路村、天河幸福花城社区及古水路与续友路交叉口南部部分原村民。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丽贝卡花园社区、昭通社区、大正翡翠花园、天河幸福花城、普通家庭之家、四合院家庭之家、劳动局家庭之家、江观池政府家庭之家、邮局家庭之家、金鱼湾、怀意社区、丽水文苑新家园金沙社区、兴昌路张鲁募捐大楼、县广电局家庭大院、县农业银行家庭大院、县民政局家庭大院、县水利局家庭大院、三国经贸公司家庭大院、县公安局局家事院县法院家事法院、县委党校家事法院、县人民银行家事法院、县电力局家事法院、县地税局家事法院、综合县家事法院物资局公司、渭南建设家事法庭、物资局机电公司家事法庭、金融机构。袁社区、物资公司家庭大院、新华书店家庭大院、县检察院家庭大院、金玉蓝湾、瑞鑫花园、阳光社区家庭大院、环保局家庭大院、379家庭大院、张路社区。
区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兴昌路,西至文兴路(52号线),南至新旭路,北至南湖街道,包括群安刘籍村民;
(2)东至文苑路,西至文峰北路(魏都区与开发区交界),南至徐友路,北至新徐路、振兴路。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检察院家事法庭、保险公司家事法庭、税务局家事法庭、法院家事法庭、交通局家事法庭、电力局家事法庭、家事法庭卫生局、经委家事法庭、经济协会家事法庭、城建局家事法庭、国土局水厂家属院、新华书店家属院、小铁路家属院、丽贝卡家庭之家(新徐路)、物价局家庭之家、水利局家庭之家、审计局家庭之家、中国银行家庭之家、培新之家、组织部家庭法庭、广电局家庭法庭、科大家事法庭、纪委家事法庭、燃料公司家事法庭、农茂路111号、农茂路137号、林业局家事法庭、南湖花园社区利民路187号、华茂第二建设家庭医院、机械厂东家庭医院、机械厂西家庭医院、县委县政府医院82号、利民路50号医院、颐和中医医院、兴昌路280号医院、利民路38号院、老干部院家庭之家、农业局家庭之家、石鹏服装家庭之家、县工会家庭之家、教育体育局家庭之家、利民路131号、君悦城社区、群安六季子楼772号、财政局家庭大院、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独立大院、乡镇企业局家庭大院、物资公司家庭大院(1、2号楼)、运管所家庭大院、生产公司家庭大院、金属公司家庭大院、木材公司家庭大院、材料联排房局、化建公司三层家庭大院、物资局168号家庭大院、农贸巷联排房、迁安刘九组家庭大院、建安区交警大队家庭大院、社保局家庭振兴花园、工商局家大院、振兴东路农业银行家大院、振兴西路农业银行家大院、石油公司家大院、回龙社区、盐板家大院、对台办、兰亭西苑,前甘流社区。
区实验中(小学)学区范围:
东至古水路,西至卫风路,南至瑞贝卡大道(包括南苑新城、金枝花园、地方铁路管理站家属大院),北至续友路。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民生社区998号院、县三中家庭大院、技术监督局家庭大院、国土局家庭大院、和谐社区文化中心57号院、文苑路126号院家庭大院、丽贝卡家庭大院(文苑路)、司法局家庭大院、五金厂家庭大院、兴昌社区家庭大院、沙发车套厂家庭大院、面粉厂家庭大院、城南第一地局、电业局大院、国发局家庭大院改委家庭大院、德昌社区家庭大院、食品厂家庭大院、公路局家庭医院、环卫家庭医院、万里达家庭医院、万里市政公司家庭医院、武装部队家庭家庭医院、文化局家庭医院、139号恒大路家庭家庭医院、物价局家庭医院、保安驾校家庭医院、518家庭医院液化气厂家庭大院、许都商业银行家庭医院、种子公司家庭医院、粮油队家庭医院、东城公司家庭医院家庭医院、药企家庭家庭医院、地税局家庭家庭医院、城建局家庭家庭医院、七色花家庭家庭医院、经济协会家事法庭、工商局家事法庭、纪检组家事法庭财务委员会、南春厂家事法庭、房管局家事法庭、计生委计生委、昌达饲料家事法庭、超丽制衣厂家事法庭、公安局家事法庭、排屋农科院、针织厂家属院、城建局家属院、蓝田服装厂家属院、工商局家属院、就业局家属院、第一服装厂家属院、南苑新城、金花园,当地铁路管理人员站在家庭庭院里。
卫风路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文兴路(含幸福社区管辖的红安花园等联排房屋),西至仓昌路(魏都区与开发区交界),南至恒通路,北边是丽贝卡大道;
(2)东至纬丰路,西至魏都区界,南至丽贝卡大道,北至徐友路(魏都区界)。包括十里铺村和花园村的村民。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红安花园、东源金城小区、金地玫瑰、装饰公司家庭住宅、石油公司家庭住宅、瑞贝卡老厂家庭住宅、河源兰亭、林润仁和花园、天河丽景、东源金尚、瑞丰花园、中国联通公司家庭医院、粮食局家庭医院、人大家庭医院、160医院、四通家庭医院、防疫站家庭医院、农科所(100号、80号、62号、56号独立庭院)院落、建材公司家庭大院、十里铺社区、常村张花园村原村民。
净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至文峰北路(示范区界线),西至汉峰路,南至魏都区界线,北至新源大道。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北海龙城、李桥、曹寨、路沱、路桥社区、胡庄社区、金逸悦城、正商金域世家、美丽花城、雅居乐翰林雅君、博群上河景。
龙泉街道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卫武大道(卫庄街至龙泉街段)、卫文路(龙泉街至聚贤街段),西至文峰北路,南至聚贤街,至北为卫庄街;
(2)东至伟文路(示范区边界),西至文峰北路,南至昌盛路,北至聚贤街。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五店新家园、和美花园、聚贤世家、碧湖云天、邓庄小区、千玺乐园、北海森林半岛、北海腾飞花园、恒大九溪公馆。
永宁街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滨河路,西至汉丰路,南至新源大道,北至大学路;
(2)东至文峰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永宁街,北至大学路;
(3)苏桥镇芦马村、官王村、大黄桥村原籍村民。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丽水庄园北区(一号地块)、北海郡62、太和院、湟里新城、鲁马、观望、大荒桥、北海归园、正上书香华府、长青北海一号院、建业镇悦汇、美丽联城、农业大学家大院,正上兰亭华府,北海书院。
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范围:
(1)东至文峰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新源大道,北至永宁街;
(2)东至卫武大道,西至文峰北路,南至卫庄街,北至建德路;
(3)苏桥镇张地、孟村、罗拐村原村民。
学区具体涉及的办事处社区管理社区(家庭之家)如下:
丽水庄园南区(2号地块)、镜湖花园、一号公馆、滨河新园、尚品花园、北府景园、天明雅苑、张地、孟村、洛拐、万丰白金乐府、大正昆府、中梁之都、北海沿海、北海兰县。
和街乡何庄小学学区范围:
许攸街道曹庄社区所辖社区、村庄(曹庄村、田吉理想城等)。
附件3
2024年许昌市建安区城区初中划分
2024年许昌市建安区城市初中区划规划
以下区域仅包括建安区所辖且小学学区划分中所列的社区、村庄。
1.建安区实验中学(中学部):
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14区、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0区、21区、38区、39区、44区
2.卫风路中学:
10区、11区、12区、13区、35区、36区、37区、40区、41区、42区
3.建安中学
22区、23区、28区、29区、30区、33区、43区
4.永宁街中学
26区、27区、32区、34区
5.新区实验学校(中学)
24区、25区、31区
6、河街乡第一中学
45区
编辑/郭彩霞
用户评论
ヅ她的身影若隐若现
刚刚看到这个通知,真的太及时了!希望建安区能为我们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颓废i
2024年的招生通知终于出来了,我家孩子正好要上小学,真是太方便了。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早不爱了
这个招生政策对农村孩子来说是个好消息,希望教育资源能更均衡。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暮染轻纱
通知里的招生条件有点复杂,不知道该怎么准备,希望有经验的家长能分享一下。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弃我者亡
建安区能提前通知,真是太人性化了,方便我们家长提前做准备。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嫣婉语
通知里说到的学区划分,我家离得有点远,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入学。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这个招生通知对转学过来的孩子有优惠政策吗?我家孩子明年就要转学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未来未必来
通知里的招生计划挺多的,看来建安区对教育很重视呢。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眉黛如画
我家孩子明年就要上初中了,这个通知让我有点紧张,希望能顺利报名。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终究会走-
听说今年的招生报名方式是网上报名,不知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金橙橙。-
2024年的招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特长生有加分吗?我家孩子有舞蹈特长。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屌国女农
通知里提到的招生时间有点短,感觉有点赶,希望学校能延长报名时间。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南宫沐风
这个招生通知里的招生范围有点窄,希望以后能扩大招生范围。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oО清风挽发oО
建安区2024年的招生政策很全面,希望老师们也能多关注一下农村学校。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寻鱼水之欢
通知里的招生政策对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友好吗?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这个招生通知一出,我家孩子就可以安心准备了,希望一切顺利。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命里缺他
建安区能提前发布招生通知,真是太负责任了,给个大大的赞!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冷青裳
通知里提到的招生咨询热线,希望能及时解答我们家长的问题。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