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资料员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2、资料员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3、资料员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4、资料员负责贯标竣工的资料整理工作。
5、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7、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8、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9、负责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的接收、发放和登记。
10、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上述各类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
11、技术档案室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完好、齐全、破损)。
12、名称填写在卷盒封面、脊背。
13、排架。资料按类别分类排架:依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卷盒(袋)正面向左。
14、分类、组卷要遵循档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层次分明,检索便利。
15、在做好分类的基础上,按各大类下的属类进行组卷、装盒。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 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 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 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 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 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 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 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0. 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1. 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2. 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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