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暴力打小孩算不算犯法,警方介入父亲暴打儿子
孩子多次被打,父亲施暴该如何阻止?
来论
4月16日,“幼子被男人打了”的视频引起了关注。
当晚,安徽巢湖市公安局通报称,网络视频属实,涉事人员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情绪失控殴打幼子,被叫到案。
在至今为止的类似事件中,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很多,孩子有可能继续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
要遏制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必须完善剥夺家长监护资格制度,根据情况实行“临时剥夺”、“长期剥夺”甚至“终身剥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监护人管教孩子的行为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但对“扇耳光”“掐脖”等尚未造成重伤或轻伤后果的行为,有关部门难以采取实质性处罚措施。
《家庭教育促进法》表示,有关方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监护人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监护人进行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进一步的处理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
但是,被打的孩子大多没有能力申请,现实中,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夫妇很少为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民政部门依法应当对未成年人实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情况,但仍然门槛较高。
因此,为了巩固法律,可以进一步完善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资格的制度。
这不仅是家长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认识,也要完善剥夺监护人监护资格后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
此外,如果此案父亲被暂时剥夺监护资格、监护权,其子女的监护、抚养必须由母亲一人承担,其压力可想而知。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剥夺不合格监护人的监护资格,首先需要政府垫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然后向被剥夺监护权的责任人收取费用等制度。
只有在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下,得到切实可靠的家长支持,才能严格执行不合格父母剥夺监护权,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熊丙奇(教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