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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教育职业技术学校,赣州市职业教育网

8月21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实施赣州市职业教育“扩容、提质、服务、强基”行动(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部门: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对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模式和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赣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铸造全省乃至粤闽湘四省辐射极限城市地域工匠摇篮,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拓展、提高质量、服务、提高职业教育

01

实施拓展活动,着力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一)大力加强高等职业教育。

加强高校建设,市级重点建设高职学院。

在现有两所省属高职和市属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支持瑞金职业学院、赣州应用科技职业学院、赣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赣州科技职业学院、和君职业学院等高校建设。

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21年,本市新增高等职业教育学位1.5万个以上。

(二)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加强市级统筹,鼓励探索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属中等职业学校联动发展机制,人口规模小的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成为市属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分校。

到2021年,新建(改革、扩大)建设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左右;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三)完善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和办学模式。

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到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开展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02

实施质量提升活动,大力培育高质量产业生产力

(四)建设市级高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科学校、示范性实训基地。

重点建设10所特色鲜明、校企深度合作、示范引领的市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建设20个左右市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资源共享20个左右、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实际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辐射区域内学校。

(五)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

2019年以后,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高级工人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以后基本不再招收应届毕业生。

鼓励职业院校设立产业教师(导师)等流动岗位,依法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确定兼职报酬。

将中职学校教师编制配置和专业教师比例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畴。

到2021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50%。

(六)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推进国家专业教育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维修规范)等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

03

实施服务行动,提高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

(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校企联合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实习实习。

大学实践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的一半以上,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

积极探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适应“网络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八)加强职业院校服务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当地企业就业岗位供求对接机制和企业就业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培训机构订单培训补贴、高校实习和就业补贴等政策,积极鼓励职业院校派学生到当地企业实习,留在当地就业。

(九)推进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每年组织1-2次对外交流学习,积极探索实训基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课程开发与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构建互通、共建、共享机制。

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积极跟上优秀和重点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04

实施有力行动,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十)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对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一视同仁、一视同仁、一视同仁。

(十一)建立健全稳定的投资增长机制。

建立与办学规模、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实行职业院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城镇教育经费的30%用于职业教育。

从2020年起,本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年提高到2000万元/年。

各县(市、区)建设50万元/年以上县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十二)落实各方协同推进发展职责。

建立赣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资料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见习编辑:李曦

编辑:李明水